一是大力培育农牧结合户,扩大养殖业的经营规模。年内,全旗家畜存栏达到165万头(只、口),其中黄牛存栏37万头以上,进一步提高养殖业在大农业的比重。
二是抓好水利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以水为中心的农田草牧场基本建设,加强棚舍和窖池、草原围栏等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牧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防灾抗灾能力。
三是大力发展农村牧区二三产业。引进更多的外来企业和客商,大力发展农畜产品加工、建筑建材、交通运输、商贸流通等产业,增加非农产业和劳务收入。
四是提高劳务输出业水平。培育中介组织、开拓劳务市场和岗前培训三个关键环节,力争全年劳务输出要达到7万人次,实现劳务收入2.6亿元。
五是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采取禁垦禁牧、限种农田等生态保护措施,严厉打击乱开乱垦破坏生态行为的同时,全年力争完成综合治沙100万亩,森林覆被率提高1.5个百分点。
六是加强监督管理。巩固农村牧区税费改革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减轻农牧民负担的各项制度,切实防止农牧民负担反弹。
七是重点抓好村村通公路、通广播电视、通自来水和农网完善等工程,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