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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发布时间:2007-12-11 8:5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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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促进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及隐性就业显性化,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水平,解除他们参保、续保的后顾之忧,我旗从2007年9月起,开始为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截止到12月4日,圆满完成了2007年度社保补贴发放工作,全旗已有1418名灵活就业“4050”人员享受了社保补贴政策,共发放社保补贴110万元。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发放。旗政府将发放社保补贴工作作为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再就业扶持政策的重要举措来抓,组织召开由劳动、财政、就业、社保、民政、街道办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并要求各有关部门协同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下岗失业人员手中;二是精心组织,加强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传单、设置社区宣传板等形式,广泛宣传“4050”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使此项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了政策的全面落实;三是简化程序,方便群众。旗就业服务局、街道办认真总结2006年社保补贴发放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发放办法,简化发放程序,方便涉保人员。2007年起,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只要通过“个人申请、社区共识、街道初审、就业部门审核”的程序便可领到社会保险补贴。四是建立基础台帐,实行动态管理。社区居委会与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签订《灵活就业协议书》,社区居委会、街道办、旗就业服务局均建立了灵活就业“4050”人员基础台帐,并输入计算机,实行动态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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