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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发布时间:2008-1-4 8:5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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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旗有6个独生子女家庭领取了首批2.2万元的独生子女伤残补助款。这是我旗在推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独生子女爱心保险之后的又一项关怀独生子女家庭的重大举措。 今年9月末,我旗出台了《科左后旗独生子女意外伤残和死亡一次性补助的决定》。该《决定》规定:在我旗非城镇户籍家庭中,独生子女伤残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独生子女光荣证》;自愿不再收养子女且独生子女父母年满50周岁的,可以一次性享受旗人民政府给予的独生子女伤残补助金3000元。在我旗非城镇户籍家庭,独生子女死亡,并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自愿不再收养子女,其独生子女父母年满50周岁的可以一次享受旗人民政府给予的独生子女死亡补助金5000元。经过调查摸底、个人申请、村民评议、苏木镇审核、计生局确认等几个程序,我旗首批共有6个独生子女家庭被纳入了目标人群,享受到了这一政策带来的好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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