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评委会研究决定本次评选活动按照以下条款进行评比: 一、评选内容包括组织考核(占40%)、民意调查(网络投票占20%)、评委会意见(占40%)三项内容组成。 二、同一个系统(界别)有多个候选人时,原则上只能评一名。 三、在严格遵循第二条款的基础上按照总分排名取十名候选人为“十大杰出青年”,其他十人为“五四优秀青年”。 四、每一项满分为100分,组织考核、民意测验、评委会建议都将评出排名,按照排名顺序给予得分(第一95分、第二90分、第三85分…)。 五、总分按照(总分=组织考核得分×40%+民意测验得分×20%+评委会建议得分×40%)
科左后旗第四届“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200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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