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管理部 :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支取业务审批程序 , 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 , 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 防止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根据《 2008 年 3 月 28 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支取审核小组会议纪要》精神 , 就我市发放贷款二支取公积金等相关事宜通知给你们 , 望你们遵照执行。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要同时满足以下六个条件 :
1 、新建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和新参加工作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职
工 , 必须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一年以上住房公积金 , 同时缴存余额在 2000 元以上的 ( 临时补缴额和延后补缴额均不作为连续缴存额 )。
2 、缴存住房公积金最低比例为 5%, 最低额度为单位 50元。( 对此条各管理部可参照执行 )
3、一年内未支取住房公积金的。
4 、没有累计三次逾期超过三个月和一次逾期超过六个月不良记录的。
5 、具备上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的 ( 如 : 不得为他
人贷款担保、不得重复贷款、配偶未贷款等要求 )。
6 、使用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核发商品房屋销售合同的。
二、文取有关内容的调整
1 、经由小组审核的文取范围 :(1)购房支取 (2)异地调动支取(3)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同时丧失劳动能力支取(4)家庭突发事件 , 如 :本人、配偶、子女突发危重病或不可抗力造成家庭重大损失的 o
2 、购房支取除满足上年基本要求( 如 : 购房者本人及配偶未在中心贷款和为他人贷款作担保等 ),购房合同及收据 必须在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同时经由中心受理科室两名工作人员实地调查签字。购房支取按被支取人缴存余额的 70% 支取 ,最高不得超过 5 万元。
三、统一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支取住房公积金时间
周一、周二 ,贷款科、归集科对相关的资料接柜初审 ;周三 ,提交到审核小组复审 ; 周四 ,贷款科对合格贷款档案进行网上录入 ,归集科对合格的文取材料办理支取手续。届时市中心督察科将在网上适时监督审查。
四、加强领导 ,严把贷款、文取审核关 ,
各管理部要严肃纪律 , 对那些采取营私舞弊、吃拿卡要等手段 t 违规发放贷款、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现象 ,发现一个处理一个 , 决不能手软 ,并报到市中心。
通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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