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旗直有关部门、驻旗中区市直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旗“平安城镇”数字监控系统工程尽早开工、协调推进、顺利实施、按期交付使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平安城镇”数字监控系统建设是提升我旗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水平的有效措施,也是创建“平安城镇”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监控系统建设工作,要将此项工程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创建“平安城镇”的头等大事来抓。为切实加强对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旗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科左后旗“平安城镇”数字监控系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韩 涛 旗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付 锐 旗长助理、公安局局长
阿其拉图 旗政法委副书记
王 金 山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吴 宝 山 旗财政局局长
李 江 旗发改委主任
莫 日 根 旗建设局局长
额 日 很 旗交通局局长
方 丽 君 旗规划局局长
陈 柏 方 旗农电局局长
高 德 明 中国网通后旗分公司经理
周 长 占 甘旗卡镇党委书记
白 海 成 金宝屯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旗公安局,主任:付锐(兼)。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建设工作顺利完成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支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我旗“平安城镇”数字监控系统建设实施工作。其中公安机关受政府委托负责“平安城镇”数字监控系统建设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工程投入资金的落实工作,建设、规划、发改等部门负责工程的整体设计工作,交通、网通、电力等部门要在施工过程中给予大力协助和配合。
三、科学规划,合理设计,有效整合监控资源
目前,在我旗自行安装的监控设施,由于规划不科学,缺乏统一的标准、接口,导致图像资源不能共享,直接影响到今后我旗与市、区监控系统的联网、建库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我旗“平安城镇”数字监控系统建设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实现监控信息的传输和存储联网管理,确保监控图像能按需调用,为下一步建立通辽市社会应急联动机制奠定基础。
四、严格标准,务求实效,全力打造优质工程
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施工建设,严格工程建设标准,强化工程质量监督。在施工、建设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实用性、扩展性、可靠性、经济性原则,保证资金投入,保证工程质量公开透明。旗公安局要加强监督指导,工程竣工后要及时组织验收,确保高质量、高效率的数字监控系统建设任务,全力打造优质工程。
二00八年七月三日
主题词:公安 监控系统 建设 通知
抄 送:旗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
科左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7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