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改进作风建设,加快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特制定旗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精神,以公开、便民和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努力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依法行政,促进全旗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1、事关全旗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及群众生活的重大决策、部署及其实施情况;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指标及完成计划的主要措施,城乡发展规划,年度财政预决算报告,政府采购情况; 3、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征地拆迁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税费征收和减免政策执行情况; 4、当年为群众办实事的项目、目标时限、责任人、进度及完成情况; 5、重大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投资数额、资金来源、到位、支出和招投标及实施情况; 6、大额度资金审批使用情况、专项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 7、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8、一定时期内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等情况; 9、旗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10、对各单位考核奖惩情况; 11、旗政府热线电话或政府领导接待日受理事项的办结情况,对政府部门及其公务员和由政府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检举控告和查处情况。 12、各苏木乡镇(场)将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农村牧区工作政策,以及财政状况、财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筹资筹劳等情况。 三、政务公开形式 1、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对事关全旗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策规定,以文字、照片形式设定公开栏进行公开。 2、政务会议公开。对于一些重大决策、重要工作的落实、进展情况召开不同形式的政务公开会议公开。 3、下发文件公开。重要政策、重大工作部署以文件的形式下发有关部门及苏木乡镇(场)接受社会监督。 4、新闻媒体公开。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媒体,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向社会公开。 5、召开座谈会公开。积极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调研以及邀请旗人大、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代表以座谈会形式,对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要建立健全督查、评估、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把推行政务公开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政机关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继续施行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度,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定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 2、实行人大监督制度。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等,要经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公开。 3、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旗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事项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班子讨论作出决定后公开。 4、实行预公开制度。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时,在办理之前,将方案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再予以正式公开。 5、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开展不力,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纠正;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等违纪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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