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场),旗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旗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经旗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全旗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艳 荣 旗委副书记、旗政府旗长
副 组 长:特 布 钦 旗政府副旗长
前 德 门 旗水务局局长
成 员:史 连 维 旗政府办公室主任
照 文 旗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金 泉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 喜 宏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都 嘎 尔 旗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 江 旗发改委主任
吴 宝 山 旗财政局局长
宋 荐 君 旗地税局局长
照日格图 旗水务系统党委书记、水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水务局,主任:前德门(兼)。
今后,除旗政府领导外,其他成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旗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二00八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临时机构 成立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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