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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点击: 次 发布时间:2006-12-6 15:28:46  
 
厅发〔2006〕72号  2006年10月18日  
 

各盟市委,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和各人民团体:
  《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意见》已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
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意见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公安部的领导下,全区各级公安机关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紧紧围绕服从服务自治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大打击经济犯罪力度,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自治区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根据中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从自治区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重要意义
  当前,经济犯罪形势十分严峻,打击经济犯罪和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国际经济竞争的加剧,给我国经济运行带来许多风险和不确定因素。西方反华势力把通过经济手段遏制中国作为对华战略的重要手段,试图通过暗中操纵国际资本,对我金融、证券、保险以及重要国有资产领域进行渗透,染指我经济命脉。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结构的深刻调整,诱发经济犯罪的因素明显增多。金融犯罪大案要案频发,涉案金额巨大。一些不法分子以各种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传销、侵吞国有资产,侵害国家和群众的利益,对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从我区的情况看,随着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新的经济犯罪种类不断增多,犯罪的专业化、智能化、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社会危害越来越严重。近年来我区发生的经济犯罪案件种类已达到几十种,遍及整个经济领域。信用证犯罪、证券期货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新型犯罪,在我区相继出现,并呈逐年增高之势。境内外犯罪分子相互勾结作案,或境内犯罪分子作案后携款潜逃境外的跨国(境)犯罪案件不断增多。在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的时代背景下,随着我区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和改革开放的继续深入,诱发经济犯罪的因素还会增多。
  加强新形势下打击经济犯罪工作,对于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全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温家宝总理不久前对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打击经济犯罪的力度。面对日益严峻的经济犯罪形势,各级公安经侦部门要保持清醒认识,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重大案件的侦破力度,不断提高经侦工作水平。审计、监察及有关经济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建立会商制度,健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完善机制,强化基础建设,不断提高打击经济犯罪的能力
  各级公安经侦部门要切实履行打击、服务和参谋职能,建立预警、防控和协作机制,提高预警、防控、发现和侦破能力,预防、减少和有效打击各类经济犯罪。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增强经侦工作的发展后劲。要建立打击经济犯罪协作机制,强化协作配合。各级公安机关要主动加强与同级纪检、监察、审计、工商、国税、地税、银行、银监、证监、保监、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探索联席会议、会商协调等工作机制,有效打击经济犯罪。
  要进一步加强公安经侦情报信息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理念,把情报信息工作作为新时期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客,高度重视,切实抓实抓好。要建立公安机关经侦情报信息机构,充实情报专业力量,开辟多层次、多源头的情报信息渠道,了解和掌握金融、财税等各个领域的经济犯罪信息,搜集、分析社会上各种经济犯罪情报资料,研究国际国内经济犯罪形势。开发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公安经侦情报信息系统,与有关部门加强情报信息交流,充分发挥情报信息的作用,提高公安机关的发现、控制能力,提高打击经济犯罪的主动性、针对性和精确性。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提供经济犯罪预警信息,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人民群众,避免和减少经济损失。
  三、进一步加强公安经侦队伍建设
  要根据新形势下打击经济犯罪形势的需要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有关要求,尽快整合公安经侦部门内设机构,调整职能职责,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明确职责,理顺关系,不断推动各级公安经侦部门规范化建设。
  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对公安经侦民警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公安经侦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要加强专业人才储备,尽快建立经侦专家库和专业人才库。不断提高经侦民警、专家及专业人才的政治、生活待遇。
  要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各级公安经侦部门要大力开展执法为民和反腐倡廉教育,使广大民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切实增强自觉抵制各种腐蚀和诱惑的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真正形成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机制。全面推行集体议案制度,加强案件的跟踪和监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四、健全警务保障机制,确保公安经侦部门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要科学合理配置、整合公安经侦警力资源,提高警力的利用率。各级公安机关从实际出发,适当调整加强经侦部门人员编制,解决公安经侦警力不足的困难。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投入,对经侦情报信息、特情专项经费要根据实际需要,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给予保障。
  五、切实加强对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领导
  从源头上预防、控制和打击经济犯罪,必须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形成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打击经济犯罪新格局。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领导,要经常听取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工作汇报。对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认真加以解决,为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工作提供有利条件。
  要加强各级公安经侦部门领导班子建设,配强各级经侦部门的一把手。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经济犯罪严重的地区,公安机关要商组织、人事、编制部门,配齐各级经侦部门的领导班子。充实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力量。

 

主题词: 公安工作 打击经济犯罪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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