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地区将支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办理登记要出具哪些证件?
发布时间:
2024-07-09 10:08
信息来源:
通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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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21地受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事项
据民政部新闻发布会,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共21个省(区、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新纳入试点地区婚姻登记机关统一自2023年6月1日起受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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