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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

2025-03-26 10:39

信息来源:

科左后旗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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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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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左后旗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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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国土绿化与防沙治沙,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等资源保护管理,林草产业发展,林草科技与生态文化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旗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三)组织开展全旗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和造林种草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全旗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工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经营和利用,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种草、城乡绿化。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四)负责全旗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编

制并监督执行全旗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旗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监督管理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旗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七)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全旗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执行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对全旗各类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在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战略引导和空间管控要求。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上报,组织全旗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八)指导全旗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和草种种质资源普查,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

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拟订全旗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执行自治区相关林草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全旗林草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十)负责落实全旗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早期火处置、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旗应急管理局,以旗应急指挥机构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指导全旗森林、草原相关执法工作。

(十二)负责推进全旗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旗农村牧区林业和草原发展及维护林业、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牧区林地、草原承包经营工作。

组织开展退耕退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十三)提出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林业和草原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全旗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按规定组织申报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参与拟订全旗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和投资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编制全旗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

(十四)指导并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科技、宣传教育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全旗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五)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六)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旗林业和草原局应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维护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机构设置: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群团、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宣传、保密、档案、督查、信息、老干部、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协调推进林草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治沙造林股。拟订全旗国土绿化和防沙治沙政策,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

综合管理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和荒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指导以植树造林、封山(沙)育林等为主的国土绿化工作。组织开展退耕还林工作。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和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植物检疫证书》核发等工作。指导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方案、作业设计审批和种苗补助、退耕补助、森林保险、完善政策补助给付等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全旗林草碳汇工作。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拟订全旗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旗林草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协调开展林草产品认证、标识、安全体系建设等工作,推动特色林草产业发展。

(三)森林资源管理股。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编制全旗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全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牧区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林业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行业管理。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开展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牧区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负责旗级林业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承办自治区、市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行政许可等审核事项。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和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有关目录、服务事项流程的动态调整。协调推进林业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监督管理森林旅游相关工作。承担林长制有关指导协调、制度制定和督查考核等工作。

(四)草原监督管理股。拟订全旗草原生态保护修复与合理利用的政策规划及草原生态保护监督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退耕还草、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草原功能区划定、基本草原划定保护管理工作。负责禁牧和草畜平衡、草原保险工作,指导草原休牧、轮牧工作。负责旗级草原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承办自治区、市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行政许可等审核事项。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和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有关目录、服务事项流程的动态调整。协调推进草原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参与编制全旗防沙治沙规划。组织拟订农村牧区草原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草原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指导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草原鼠虫病等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和预测预警。指导农村牧区草原承包经营、流转管理。负责草原、草场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行业管理。监督管理草原旅游相关工作。

(五)自然保护地管理股。监督管理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起草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发展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全旗各类国家、自治区、市、旗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上报。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地旅游开发。拟订全旗湿地资源保护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价相关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监督管理重要湿地和湿地公园,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相关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提出国家和自治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等申请。监督管理全旗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工作。

(六)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股。指导国有林场、苗圃、草种基地建设和发展。指导全旗国有林场(圃)工作。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负责林木种子、草种监督检验工作。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备案。

(七)规划财务管理股。拟订全旗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全旗林业、草原及重点生态工程和项目资金使用。编制下达年度生产计划。参与组织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组织申报并指导涉外、援外项目实施,开展林业和草原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部门预算、统计信息、审计、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所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全旗林草财政资金及绩效评价工作。

(八)法规股。指导全旗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调处置破坏森林草原案件。承担林业和草原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等法制建设工作。承担信访相关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清理等工作。

(九)森林草原防火办。负责组织编制全旗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治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和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早期火处置、督促检查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全旗林业和草原行业安全生产。指导管理全旗护林员、护草员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科左后旗甘旗卡镇大青沟街东段林业和草原局西厢楼3楼

办公电话:办公室0475-5212809

单位负责人:陈辉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所属单位:   

(一)科尔沁左翼后旗伊胡塔林场

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有林场相关法律、法规。

2.承担林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以及苗木的培育、引进、驯化与养护工作。

3.承担林场内绿化工程、基建工程及各种维修工程等工作。

4.承担林场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承担森林文化宣传及爱林、护林等宣传教育工作。

5.开展人口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深入调查研究,掌握计划生育工作动态,审核计划生育服务证,发放和管理;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

6.完成旗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构设置:

1.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安全、党建、人事、档案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

2.财会股。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制定财务管理及核算工作,负责本单位统计编报等工作。

3.业务股。主要承担造林绿化、森林抚育、封山育林、林业调查、资源统计、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生态公益林管护等工作。

4.计生股。开展人口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深入调查研究,掌握计划生育工作动态,审核计划生育服务证,发放和管理;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科左后旗甘旗卡镇北25公里处,伊胡塔铁路西侧伊胡塔林场

办公电话:13848651355

单位负责人:毛山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二)科尔沁左翼后旗茂道吐林场

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有林场相关法律、法规。

2.承担林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以及苗木的培育、引进、驯化与养护工作。

3.承担林场内绿化工程、基建工程及各种维修工程等工作。

4.承担林场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承担森林文化宣传及爱林、护林等宣传教育工作。

5.开展人口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深入调查研究,掌握计划生育工作动态,审核计划生育服务证,发放和管理;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

6.完成旗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构设置:

1.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安全、党建、人事、档案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

2.财会股。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制定财务管理及核算工作,负责本单位统计编报等工作。

3.业务股:主要承担造林绿化、森林抚育、封山育林、林业调查、资源统计、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生态公益林管护等工作。

4.计生股:开展人口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深入调查研究,掌握计划生育工作动态,审核计划生育服务证,发放和管理;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科左后旗茂道吐林场

办公电话:15504753611

单位负责人:包比其力吐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三)科尔沁左翼后旗国有金宝屯机械化林场

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有林场相关法律、法规。

2.承担林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以及苗木的培育、引进、驯化与养护工作。

3.承担林场内绿化工程、基建工程及各种维修工程等工作。

4.承担林场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承担森林文化宣传及爱林、护林等宣传教育工作。

5.开展人口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深入调查研究,掌握计划生育工作动态,审核计划生育服务证,发放和管理;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

6.完成旗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构设置:

1.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安全、党建、人事、档案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

2.财会股。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制定财务管理及核算工作,负责本单位统计编报等工作。

3.业务股:主要承担造林绿化、森林抚育、封山育林、林业调查、资源统计、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生态公益林管护等工作。

4.计生股:开展人口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深入调查研究,掌握计划生育工作动态,审核计划生育服务证,发放和管理;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科尔沁左翼后旗金宝屯镇阿拉坦大街东段

办公电话:0475-5624789

单位负责人:吴文杰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四)科尔沁左翼后旗朝鲁吐林场

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有林场相关法律、法规。

2.承担林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以及苗木的培育、引进、驯化与养护工作。

3.承担林场内绿化工程、基建工程及各种维修工程等工作。

4.承担林场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承担森林文化宣传及爱林、护林等宣传教育工作。

5.开展人口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深入调查研究,掌握计划生育工作动态,审核计划生育服务证,发放和管理;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

6.完成旗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构设置:

1.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安全、党建、人事、档案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

2.财会股。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制定财务管理及核算工作,负责本单位统计编报等工作。

3.业务股:主要承担造林绿化、森林抚育、封山育林、林业调查、资源统计、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生态公益林管护等工作。

4.计生股:开展人口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深入调查研究,掌握计划生育工作动态,审核计划生育服务证,发放和管理;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科左后旗朝鲁吐林场场部

办公电话:13789553331

单位负责人:田雨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五)科尔沁左翼后旗乌旦塔拉林场(内蒙古乌旦塔拉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3.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

4.承担林场(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以及苗木的培育、引进、驯化与养护工作。

5.承担林场(自然保护区)内绿化工程、基建工程及各种维修工程等工作。

6.承担林场(自然保护区)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承担森林文化宣传及爱林、护林等宣传教育工作。

7.完成旗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构设置:

1、综合股。负责党建、档案管理、后勤日常管理工作。

2、财务股。负责单位资金收支管理,年终决算、统计工作。

3、业务股。主要承担营造林前期准备工作,苗木培育、抚育、生物多样性资料收集、天然林保护信息完善、以及配合林业资源调查和资源统计等工作。

4、应急管护股。负责护林员专业技术培训及队伍建设;制定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动员、组织森林扑火队开展突发火情扑救工作;负责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及监测工作;做好森林资源的日常管护和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科尔沁左翼后旗乌旦塔拉林场

办公电话:13848056288

单位负责人:包金龙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六)科尔沁左翼后旗林业工作站

主要职责:

1.承担林业工作技术推广、林业动态监测、项目评审等技术工作。

2.协助开展森林政策性保险相关工作。

3.承担全旗林业相关勘察规划设计等技术工作。

4.协助开展全旗公益林管护工作。

5.协助开展全旗护林员的培训、指导工作。

6.协助开展基层林业工作体系、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7.完成科左后旗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科尔沁左翼后旗林业和草原局五楼

办公电话:0475—5210206

单位负责人:朝克吐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七)内蒙古双合尔湿地保护区保护与建设中心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2.负责编制本保护区内的发展规划、计划、实施方案以及年度作业设计,拟订湿地资源保护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依法开展自然保护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森林防火、禽流感预报与监测、水体污染监测等工作,保护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

4.负责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建档、环境监测、野生动植物保护与繁育、科学研究及技术推广应用工作,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质资源及栖息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

5.负责争取、筹措湿地保护、修复、建设和管理资金,组织开展湿地植被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

6.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组织开展生态旅游、自然考察,推进自然保护区内社会经济发展。

7.完成旗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址:科尔沁左翼后旗阿古拉镇

办公电话:0475—5210206

单位负责人:图力古尔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八)内蒙古科左后旗胡力斯台淖尔湿地公园保护与建设中心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2.负责组织编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及生态管护、开发旅游规划、制定公园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依法依规对规划区的水体、水位、水质、风景、土地、生物多样性、湿地地形地貌及其自然生态环境实时监测保护和管理。

4.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对规划区内的建设、规划、开发、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审批或处罚。

5.负责争取、筹措湿地保护、修复、建设和管理资金,对授权的相关资产进行经营、管理、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组织实施公园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基础设施配套、生态旅游开发及其它项目并予以管理。

6.负责对外宣传、推广、传播、交流湿地科学知识。

7.完成旗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址:新胜屯村敖包小组

办公电话:18947532499

单位负责人:宝石成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九)科尔沁左翼后旗草原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协助局机关编制草原生态修复与合理利用技术推广规划。

2.承担草原生态修复,退化、沙化、盐渍化草原治理。

3.承担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和灾害防治工作。

4.协助开展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相关工作。

5.组织开展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等新技术引进、示范与推广工作;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咨询服务、数据统计等工作。

6.协助开展草原政策性保险等工作。

7.承担全旗草原领域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及为保护与合理利用草原资源提供技术服务、农业技术推广、牧业咨询培训、牧业技术开发服务、牧业资源调查、草原监测等行政辅助性工作。

8.承担对草原领域违法线索举报进行核查和处置的行政辅助性工作。

9.完成旗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科尔沁左翼后旗林业和草原局二楼

办公电话:0475-5218714

单位负责人:乌兰其其格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