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3-26 10:39
信息来源:
科左后旗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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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旗审计工作。负责对旗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自治区、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组织协调上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工作。
(二)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审计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的建议。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旗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科左后旗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旗人民政府和市审计局提交年度科左后旗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旗人民政府委托向旗人大常委会提出科左后旗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旗委、政府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旗委和政府有关部门、苏木镇(场)党委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自治区、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科左后旗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旗委和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苏木镇(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旗及所属苏木镇(场)编制使用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旗所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科左后旗人民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乡科级党政、企事业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自治区、市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科左后旗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依法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旗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旗审计局进行的审计或审计调查。
(十一)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承接机构改革划转的发改委重大项目稽查、国资部门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监事会、财政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能职责。进一步推动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旗审计工作的统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正常运转,负责机关单位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档案、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议案、提案、信访、保密、信息公开、安全保卫等事项;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审计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聘用、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全旗审计工作会议报告和其他重要会议材料、机关行政管理制度的起草;根据市审计局的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编制年度审计计划;编报全旗审计业务统计报表和审计成果的统计分析;组织开展审计业务方面的调查研究等工作。
(二)法制审理股。负责办理有关法制协调工作和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负责对局机关审计业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依法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指导各股室(中心、办)的法制及审理工作;负责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送进行把关;负责与公、检、法、纪委监委等部门的业务协调工作;负责联系特约审计员;负责推动内部审计制度,对旗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社会审计机构依法对属于审计监督对象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确保审计质量;组织对本机关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组织本股室开展相关专项调查。
(三)财税金融外资审计股。负责对旗本级财政预算和旗本级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实施审计;对旗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实施审计;对旗本级国家金库预算资金收纳、划分、拨付情况实施审计;对苏木镇(场)政府财政决算等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实施审计;对旗本级税务及所辖单位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税费征收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对旗本级税务机关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组织审计国家、自治区、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旗国有金融机构和旗人民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和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授权审计自治区驻旗金融保险机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负责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给我旗贷款、援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提供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给我旗贷款、援款项目的审计报告;审计驻旗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组织本股室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四)政府投资审计股。负责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益性重点建设项目的总预算或者概算执行情况、项目竣工决算以及相关单位财务收支和工程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实施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安排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负责实施上三级审计机关授权和本级政府交办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局机关安排的其他项目的审计和审计调查;侧重公益性重大项目;组织本股室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五)行政事业审计股。组织审计由旗财政拨款的旗委、人大、政协及其他党派组织、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旗政府部门、直属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有关专项资金;负责上述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与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受上级审计机关委托对法院、检察院机关进行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组织本股室开展相关审计调查。
(六)农村农业与资源环境审计股。组织审计由科左后旗财政拨款的农、牧、林、水等部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负责审计旗人民政府管理的农业专项资金;对全旗扶贫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拨付、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负责审计由旗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旗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农牧林水资源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土地、矿产、草原、森林、水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组织本股室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七)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承担旗委、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各苏木镇(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旗直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人民团体等机关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任期内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机构管理和执行情况、编制管理和使用情况、领导职数管理和使用情况及其巡视、巡察和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审计工作;同时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八)企业审计股。负责直接审计旗所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并组织对全旗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的审计;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企业管理)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承担按机构改革要求划转的国有企业监事会对国有资本监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等相应监督职能职责,草拟对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计划的编制、成效汇总等工作。
(九)社会保障审计股。负责审计由旗人民政府管理的相关部门和受旗人民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收支以及各项社会福利、救灾救济、扶贫救助、优抚安置和社会捐赠等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审计苏木镇(场)政府管理的社保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组织本股室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十)电子数据审计股。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发挥其大数据审计在审计领域的作用;负责对局机关网络系统和信息终端设备的维护与网站信息安全检查及维护与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的统一与协调;组织本股室开展相关专项调查。
(十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根据有关法律和相关规定,对旗政府投资为主的固定资产经营性重点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项目竣工决算情况及相关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侧重经营性重大项目;组织本股室开展相关专项调查;负责对旗本级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项目库建设、如期开工率、投资进度、按期竣工、交付使用、投资效益等情况及苏木镇(场)重大项目进行稽查;负责对旗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局党组重要工作安排及各股室(中心、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对审计局内部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和审计项目数据统计及分析工作进行监督,并对审计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办。
党务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局党支部各种会议及主要活动,撰写会议纪要或编辑工作简报;起草局党支部各种文件(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等)、信函及电报;协调和督促各党小组贯彻执行党组决议、决定,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局党组主要领导或上级党组织汇报;根据上级党委的工作意图和要求,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情况,综合分析,向上级党委或党组主要领导提出建议,起到参谋和助手作用;对上级党委发来的党内文件提出拟办意见,按领导批示安排贯彻落实;加强纪检监察群、政法、团、妇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好信访作;负责以党组名义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的文字审核工作;管理、使用党组介绍信和印章,做好党内文件的编号、整理、清退、归档工作;负责党组会议筹备工作和支部的换届工作;负责做好党支部保密工作和做好党务公开工作;做好每年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和发展新党员的工作;完成上级党委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科左后旗甘旗卡镇博王大街西段综合楼西楼5楼
办公电话:办公室0475-5212278
单位负责人:胡金明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所属单位:
(一)科尔沁左翼后旗审计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承担全旗审计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
2.承担计算机审计业务的数据采集、处理、分析等技术支撑工作。
3.承担审计应用系统的指导、宣传、推广、培训等工作。
4.承担局机关的计算机技术、网络建设、数据安全、网络安全、信息公开与办公自动化等技术支撑工作。
5.承担中共科左后旗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科左后旗审计局的党组及审计局机关安排的审计项目、审计调查任务等行政辅助工作。
6.承担政府投资和以投资为主的公益性、经营性重点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项目竣工决算以及相关单位财务收支审计的辅助性工作。
7.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的辅助性工作。
8.完成旗审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科左后旗甘旗卡镇博王大街西段综合楼西楼5楼
办公电话:办公室0475-5212278
单位负责人:斯日古楞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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