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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5-03-26 10:42

信息来源:

科左后旗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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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左后旗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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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政管理、卫生监督、健康管理、医疗保健、中医药(蒙医药)发展管理、人口家庭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组织拟订全旗卫生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三)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四)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六)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七)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地方计划生育政策。负责全旗老年健康工作,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八)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九)保障和促进中医药(蒙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改革发展与对外交流合作,推进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和振兴发展。编制并监督实施全旗中医药(蒙医药)发展规划,开展珍惜濒危中药材(蒙药材)资源保护利用。

(十)贯彻执行传染病预防控制及公共卫生监督的政策、规划,负责全旗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工作体系建设。

(十一)领导全旗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核全旗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业务的监测预警等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指导开展监测预警、免疫规划和隔离防控等相关工作,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

(十二)落实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预防接种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预防接种服务体系及其信息系统建设。

(十三)统筹规划并监督管理全旗传染病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推动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推动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疫情监测、风险评估工作并发布疫情信息,建立健全全旗跨部门、跨区域的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

(十五)负责传染病疫情应对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工作,拟订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组织指导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应急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提出传染病疫情应对应急物资需求及分配意见。

(十六)协同指导疾病预防科研体系建设,拟订疾病预防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七)负责传染病防治、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工作,依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十八)负责医疗卫生及疾病预防控制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放射卫生、医疗废弃物等安全监督管理。

(十九)负责全旗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卫生健康领域人才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

(二十)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二十一)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文电、会务、机要等工作。

(二)人事股。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三)规划发展与信息股。承担健康科左后旗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全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全旗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和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四)财务股。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参与上级分配给本级的和本级的专项资金分配、拨付等管理工作,对部门所属单位财务进行业务指导及监督。

(五)法规股。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及其他所有经济活动事项审计及内控制度建设、评价;负责财政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

(六)体制改革股。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七)传染病防控股。组织拟订疾病预防控制中长期规划,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拟订疾病预防控制业务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疾病预防控制科研体系建设工作,拟订疾病预防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旗重大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负责传染病疫情应急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旗本级预案并开展演练,制定监测预警规划计划;负责传染病应急体系、能力及队伍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应急物资储备品种、数量等建议,以及应急状态下物资需求和分配意见;组织实施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和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建立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指导医疗机构等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责任;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风险评估,提出预警决策和启动应急响应建议。组织实施传染病相关公共卫生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控效果评估;管理传染病医疗机构,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八)免疫规划与公共卫生股。拟订全旗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组织预防接种服务体系及其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组织疫苗针对传染病防控的免疫效果评估。指导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负责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政策的组织实施;承担公共卫生、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等监督工作,组织对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组织指导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公共卫生执法,依法组织查处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等违法行为,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放射卫生、医疗废弃物等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九)医政股。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等;承担全旗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和预防保健工作。

(十)基层卫生健康股。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

(十一)医疗应急股。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承担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拟订医疗安全、医疗监督、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医疗卫生执法。

(十二)科技教育股。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

(十三)职业健康与食品药政股。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跟踪评价工作。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交流、预警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十四)妇幼健康股。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十五)人口家庭与老龄健康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十六)中医药(蒙医药)管理股。负责中医药(蒙医药)管理综合办公、规划财务、政策法规和综合监督、文化建设、新闻宣传、健康促进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管理中医药(蒙医药)相关社会组织。负责中医(蒙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和临床用药的管理、评价,推进中医药(蒙医药)改革发展和能力提升,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医疗机构中医药(蒙医药)服务。负责中医药(蒙医药)理论、医术和药物的发掘、保护和利用,组织实施中医药(蒙医药)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促进中医药(蒙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推广和中医药(蒙医药)对外交流合作。负责编制并监督实施全旗中医药(蒙医药)可持续发展规划及珍惜濒危中药材(蒙药材)资源保护利用等职责。

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纪检、群团等工作。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党建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科左后旗甘旗卡镇科尔沁大街东段路南卫生计生大厦4楼

办公电话:办公室0475-2371595

单位负责人:王永生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所属单位:

(一)科尔沁左翼后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职责:

科尔沁左翼后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关于疾控机构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旗传染病(含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病、职业病等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预防、控制和业务技术指导及服务。

2.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疫情、疾病预防控制和监测及其他有关卫生信息的收集、储存、处理、上报和疾病相关信息的预测预报;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4.负责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质量及生命质量危险因素的卫生学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5.开展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科学研究,引进推广适宜技术,实施预防接种,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

6.承担全旗鼠疫、碘缺乏病、布鲁氏菌病、地方性氟中毒及大骨节等五种地方病的预防、宣传和科学研究,制定各种地方病防控方案和措施;承担医学院校学生、基层卫生院人员的生产实习任务;承担眼病预防工作。

7.负责制定全旗结核病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宣传贯彻执行传染病法规;负责全旗结核病疫情监测;督导、考核、评价结核病治疗管理工作质量;组织实施结核病项目工作的启动运作;负责全旗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结核病科研工作。

8.承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进行干预工作。

9.完成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科尔沁左翼后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置12个股级内设机构:

1.综合股。负责文秘、印鉴管理和会议安排、接待工作。负责中心的总务后勤管理和车辆的调度安排及管理。负责图书档案管理和安全生产。负责质量控制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报批及受控文件确认和管理。协助中心主任组织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负责中心设备管理、生物安全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控项目管理、信息综合管理、考勤考核制度的责任落实和科研培训管理。

2.传染病预防控制股。负责制定全旗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和方案,组织指导全旗传染病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组织和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自动预警预报工作。负责开展艾滋病行为监测、哨点监测、综合监测。负责做好艾滋病疫情分析及预测预报;负责艾滋病病人免费抗病毒治疗管理,全面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制定病媒生物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

3.免疫规划股。负责制定全旗免疫规划预防接种方案,指导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疫苗相关疾病的监测报告。指导和参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和处理,加强对本地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负责免疫预防接种率监测,开展儿童接种率调查和评估。

4.结核病预防控制股。负责全旗结核病人的发现、追踪与管理工作,负责对学校结核病和学生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筛查工作,对医疗机构的相关工作进行督导等工作。

5.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股。负责指导社区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危险因素监测。对全旗县医疗卫生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死因监测、伤害监测、成人慢性病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工作。

6.鼠疫与地方病预防控制股。负责鼠疫监测工作和鼠疫疫区及突发人间鼠疫疫情现场处置。负责人、鼠(间)疫情报告、疫情资料及全市鼠疫监测工作数据的收集并进行汇总分析。负责地方病与寄生虫病防控综合管理,承担布鲁氏菌病、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和大骨节病等地方病性疾病的防治、监测和技术指导工作。

7.公共卫生股。负责全旗学校健康状况的调查研究,做好学生体质监测和评估工作,负责学生常见病防治与管理。制定公共场所健康危险因素监测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与防控,职业、放射、环境卫生监测综合管理,指导全旗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工作,负责全旗城乡安全饮水监测工作。

8.健康教育股。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综合管理和资料制作;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协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对公众不良健康行为进行干预,促进公众掌握自我保健与防护技能。

9.检验股。开展微生物、理化、生化、血清学检验检测检验。负责生活饮用水的理化检验及专项检验,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病原学检验和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及其他艾滋病监测;开展地方病相关检验工作。

10.人事股。负责中心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制订职工年度考核及日常考核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职工考勤制度落实情况的考核,定期及时汇总职工考勤情况。

11.财会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财务、会计法规和制度。做好年度和项目预算、决算,合理使用资金。做好日常报销工作。做好公积金、住房补贴的汇缴、支付工作,准确计算及时上缴有关个税、所得税等。做好会计档案、票据、财产物资管理工作。做好职工各类保险的核定、变更和申报。做好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12.体检门诊。承担全旗食品服务人员、公共卫生服务人员、药品从业人员等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

办公地址:科左后旗甘旗卡镇科尔沁大街东段路南卫生计生大厦

办公电话:0475-2371580

单位负责人:哈申高娃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