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3-26 10:42
信息来源:
科左后旗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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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文艺产品创作生产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监督、对外合作交流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文化、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旗委、旗政府相关决策部署,起草文化、旅游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规划文化、旅游事业、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四)负责加强文化、旅游阵地意识形态安全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五)指导、协调、管理全旗性重大文化旅游活动。指导重点文化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旗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自驾游和四季旅游。
(六)指导、管理全旗专业艺术工作和艺术创作生产,推动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生产和发展;组织、指导全旗性重大艺术演出活动。指导并推动全旗乌兰牧骑事业发展。
(七)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旅游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公共服务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深入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指导、监督全旗文化、旅游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并加强各苏木镇(场)文化旅游事业建设和发展;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
(八)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全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统筹规划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指导文化、旅游市场健康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指导、监管全旗文化旅游市场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旗性、跨区域文化、文物、新闻出版、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负责文化、旅游行业人才开发和队伍建设,指导文化旅游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定和实施相关职业资格制度和登记制度。
(十三)指导和管理文化、旅游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文化、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十四)负责全旗文物发掘、保护、管理、利用等工作。
(十五)负责全旗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指导、协调全旗文物安全、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保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十六)指导、推进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发展,制定科技发展
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行业信息化、智慧化建设。
(十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八)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管理和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信访、机要保密、文电处理、政务公开、应急管理、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指导、协调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牵头负责全旗文化、旅游各项实绩考核工作。负责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组织有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文化人才项目落实。负责机关政务新闻发布、媒体平台运营及舆情管理工作。组织起草文化、旅游规范性文件,制订、完善行业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开展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旗内节庆活动的管理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艺术科研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政府采购工作及部门预算、决算工作。负责全旗文化、文物和旅游统计工作。统筹管理全旗文化和旅游政府投资项目库。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估工作和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二)公共服务股。拟订文化、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旗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监督实施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建立完善全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组织开展导向性、示范性文化旅游公共服务活动。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文化服务方面的建设及利用工作。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民间艺术之乡和文化旅游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和乌兰牧骑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旗艺术创作,组织实施重点题材艺术创作项目,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指导所属文艺团体业务建设和内部管理,扶持旗内民间文艺团体发展。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旗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全旗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与监管工作,监督管理全旗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
(三)文化遗产股。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确立名录,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库建设。指导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组织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演、展示。负责国家级、自治区及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及传承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及传承项目的评定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起草文物和博物馆管理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旗文物保护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文物资源普查,协调和指导全旗文物保护工作,依法组织督察督办文物违法重大案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推荐全国、自治区、通辽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确定旗级文物保护单位。负责指导、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指导管理考古工作,组织协调全旗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协调和指导全旗文物保护、考古发掘、文物鉴定及科学研究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负责文物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推动全旗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旗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合作。
(四)市场管理股。拟订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牵头负责本系统内优化营商环境、“双拥”等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旗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协调督办文化和旅游市场举报投诉。组织督办全旗性、跨区域文化和旅游市场重大案件。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及产品等标准,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参与旅游突发事件的调查。负责对旅行社、导游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导游资格考试、导游等级考试等相关工作。培育、引导、扶持行业协会发展,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发挥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负责文化和旅游各类社会组织前置审核工作。
(五)旅游综合股。拟订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业态发展,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的规划发展、产业基地和项目建设的认定推荐等工作。协调指导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重点展会、论坛等活动。指导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园区及基地项目建设、文化创意旅游商品研发及市场推广。指导文旅消费试点、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领域项目招商引资工作,推进文旅重大项目论证、规划、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环保督查、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自驾游和四季旅游,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指导推进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文化公园建设。承担旅游目的地城市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推进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负责乡村旅游与乡村振兴工作。指导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冰雪旅游度假地、自驾车旅居车露营地、乡村旅游重点镇村、乡村旅游接待户、康养旅游示范基地、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旅游休闲城市、休闲街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策划实施全旗重大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组织协调大型旅游营销活动。负责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事务,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事务,组织开展国内外文化旅游交流和宣传推广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负责推动科左后旗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及旅游品牌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推进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和开发利用,负责智慧旅游项目。指导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指导文化和旅游院校共建和行业职业教育工作。统筹推进全旗智慧文旅工作。审批监督网络主播协会。指导全旗研学旅游工作。
党建办公室。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组织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群团工作。统筹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文化、旅游人才培养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镇巴彦路南段
办公电话:办公室0475-5223699
单位负责人:包文学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所属单位:
(一)科尔沁左翼后旗僧格林沁王府博物馆
主要职责:
1.承担博物馆的陈列、展览及文物藏品的保护征集、管理收藏、修复养护等工作。
2.承担博物馆免费开放、参观接待、爱国主义教育工作。
3.开展革命(历史,因为我们主要职责是研究科尔沁历史,而且说历史文物,革命历史文物都能包括)文物调查征集、收藏保护、科学研究、陈列展示等工作。
4.承担科尔沁历史研究和科左后旗地区的历史研究,清代建筑研究、文物修复技术研究、藏品研究、承担文物宣传出版(文物宣传、爱国主义教育宣传、文物讲解,历史知识普及、负责王府考古发掘等工作。保护文化遗产,传承文明,传播文化。开展文物的登编,开展王府文物的展览,开展相关文物产业经营。
5.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推进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
6.采取预防性保护措施、确保文物、标本、藏品的安全。
7.开发建设智慧博物馆,推进文物数字化等工作。
8.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文物鉴定工作。
9.承担旗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机构设置:
1.综合股。负责博物馆的日常运转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规划、会议记录、业务工作、财务工作、职工考勤、承担展厅、陈列室的陈列,馆内陈列的标牌设计,陈列设备的检查维修,承担馆内展览的陈列工作,制定陈列规划,负责陈列设计、制作及布展工作。进行售票、检票、参观者接待及服务区餐饮服务等工作,协助馆长设计规划并执行博物馆的开放管理工作,制定服务流程和制度工作。保卫全馆所有文物的安全,利用安全技术和防范设备对库房及展厅文物进行全天候监控。展馆开放期间文物和观众安全工作的综合管理,维持参观秩序、文物的巡展保安等工作。
2.保管股。负责馆内文物及库房文物的收藏、管理、保护、修复及相关的研究、文物的安全防范,文物的管理等工作。
3.宣教股。负责馆中的接待、讲解、宣传工作。(包括:导游、接受咨询、观众调查、资料收集、爱国主义教育、对外交流等业务)、上报新闻信息。
办公地址:吉尔嘎朗镇信用社东侧305省道北50米
办公电话:0475-5223699
单位负责人:乌日根达来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二)科尔沁左翼后旗文化旅游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科尔沁左翼后旗文化旅游事务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和科左后旗委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
1.为局机关提供政务和后勤服务保障。
2.承担全旗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及对外合作交流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营销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3.规范旅游服务管理,推动旅游市场管理标准化建设。
4.推进全旗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指导、推进旅游产业综合发展,推进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全旗智慧旅游建设。
6.承担全旗旅游产业项目的申报、论证和宣传推介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对全旗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组织举办旗内旅游节庆活动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区、市关于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对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业实施归口管理,承担审核评定星级饭店、A级景区(景点)和旅游推荐单位的事务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旅游商品生产销售、旅游娱乐等工作。
8.完成旗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1.综合股。拟订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旅游厕所建设基础设施相关工作;承担全旗旅游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建设。负责文电、文秘、会务、机要、宣传、财务、后勤保障、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党建等工作。
2.业务股。组织开展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及调研工作;负责项目储备、申报、组织实施和管理;推动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引资;指导、促进旅游产业新型业态发展,指导全旗旅游重点项目建设;负责旅游产业发展相关数据的汇总分析及国家、区市产业导向政策的宣传工作。拟订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促进投融资体系建设;承担旅游资源普查、保护、规划、开发;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旅游线路的规划及重点项目建设;指导和管理全旗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产品的统筹开发、宣传推广和营销。
办公地址:旗政府一楼125办公室
办公电话:0475-5217448
单位负责人:毕力格图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三)科尔沁左翼后旗乌兰牧骑
主要职责:
1.传承和弘扬乌兰牧骑精神,开展公益性演出,深入基层开展综合服务活动,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创作优秀文艺作品,创新乌兰牧骑创作方式、表演形式和传播途径,通过艺术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3.开展艺术普及工作,辅导群众业余文艺演出和创作活动,培养基层文艺骨干,保护、传承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
4.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5.为全旗各族群众服务,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6.负责全旗各种艺术赛事评比、交流工作。
7.完成旗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1.综合股。负责单位日常综合工作,承担财务、后勤保障、安全以及负责演出灯光、音响、服装道具等事宜。
2.声乐股。创作演出声乐节目、组织排练,按时参加团内各项工作的安排。
3.舞蹈股。组织、培训、编创、演出舞蹈节目。
4.器乐股。编排、创作、演出器乐节目,保管好乐器、服装等演出物品。
5.创编股。负责乌兰牧骑全团节目创作,编曲、编排等事宜。
6.党建股。上报信息、撰写会议材料、工作汇报、调研文章、议题收集、贯彻落实会议决议等事宜。
办公地址:科左后旗甘旗卡镇巴彦路南段、政府大楼北侧
办公电话:0475-5997166
单位负责人:照日格图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四)科尔沁左翼后旗文化馆
主要职责: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时代主旋律;
2.通过组织各种文化艺术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审美、表美、创美教育,宣传国内外形势和社会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运用文化艺术手段向群众普及科学文化知识;
3.搞好群众文艺队伍建设,辅导、培训群众文艺骨干,组建多种门类的群众文艺团队,开展群众文化创作活动;
4.加强对各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等文化站(室)的文化工作指导和文化活动辅导;
5.积极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有计划地进行群众文化调研;
6.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7.承担全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传承、展演展示、收集整理和传承人管理工作;
8.完成旗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少年宫综合楼
办公电话:0475-5212197
单位负责人:包成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五)科尔沁左翼后旗图书馆
主要职责:
1.承担图书等文献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编、保存、呈缴、研究、利用等工作。
2.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提供图书借阅、参考咨询、
情报信息等服务。
3.推进图书馆智慧化建设、数字文化资源建设和服务等工作,推广创新服务项目。
4.开展教育培训、业务辅导、学术交流、讲座展览、对外交流等公益性活动。
5.系统收集地方文献信息,保存和传承地方文化,开展地方文献、民族文献和古籍的研究和保护。
6.开展全旗图书馆事业发展研究和交流,为基层图书馆
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7.完成科左后旗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巴彦路南段
办公电话:0475-5223699
单位负责人:白春辉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六)科尔沁左翼后旗文物保护中心
主要职责:
1.承担全旗文物资源普查调查工作,开展文物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保管和开发利用工作,建立相关数据库;
2.开展文物保护科学技术和课题理论研究工作,组织实施研究成果的发表;
3.承担全旗文物考古调查和研究工作,配合自治区、通辽市等考古单位进行文物勘探、清理发掘工作;
4.协助旗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编制文物保护规划、文物古迹修复计划工作;
5.承担文物科学保护与研究,实施重点文物保护项目;
6.承担辖区内的文物征集、征购工作;
7.协助旗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旗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评审和国家级、自治区级、市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
8.承担博物馆馆藏文物修复,同时负责博物馆馆藏文物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9.承担科尔沁左翼后旗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负责博物馆文物的征集、保护、研究、展示以及展陈更新和发挥宣传窗口作用,为科左后旗经济发展服务,推动我旗文化旅游业发展。
10.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文物保护意识;
11.完成科左后旗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镇玛拉沁街中段
办公电话:0475-5216583
单位负责人:包斌斌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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