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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5-03-26 10:42

信息来源:

科左后旗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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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0:42


信息来源:

科左后旗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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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医疗待遇保障、医药价格和服务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医保公共服务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等政策、标准,组织实施全旗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相关政策、规划。

(三)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管理相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编制统筹全旗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四)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大额)保险、医疗救助和商业补充保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五)负责医保目录管理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国家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六)负责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组织实施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实施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的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落实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七)负责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

(八)负责医疗保障监管工作。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执行医疗保障信用评价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九)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十)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一)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三)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机构设置: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运转、信息宣传、内部督查、会务、安全、信访、保密、机要、档案、统计、财务、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管理等政务事务性工作和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群团等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待遇保障股。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大额)保险、医疗救助和商业补充保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贯彻落实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执行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国家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及结算管理政策。组织推进以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贯彻落实国家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政策、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按照国家、自治区要求,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三)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管股。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管理,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工作规划,组织编制全旗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预算绩效管理,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绩效管理要求,组织落实医保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开展医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监督管理。承担医保转移支付资金和医疗保障基金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全旗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辖区内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依法对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专项督查工作。组织开展举报投诉、数据分析问题线索、智能审核异常数据等现场检查。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科左后旗甘旗卡镇科尔沁大街东段路南旗卫健委办公楼三楼东侧

办公电话:0475-5220911

单位负责人:吉如和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所属单位:

(一)科左后旗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承担旗本级医疗(生育)保险业务经办的事务性工作。

2.承担旗本级医疗(生育)保险基数核定、征缴计划和基金稽核等辅助性工作。

3.开展医疗救助、医保扶贫、大病保险等事务性工作。

4.开展旗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履行检查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定点医院定额预算、总额控制的辅助性工作。

5.承担旗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费用结算等事务性工作。

6.承担全旗医疗保险信息网络信息系统建设维护、数据统计、分析、监测等基础性工作。

7.承担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相关工作。

8.开展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培训等工作。

9.完成旗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所属机构:

科左后旗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设置6个股级内设机构:

1、综合股。负责内部行政管理和综合协调;负责起草文稿材料、信息宣传、信访工作;负责党建、群团等工作。

2、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大厅。负责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的申报登记,缴费审核,参保身份认定及参保信息变更等工作。

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厅。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申报登记,缴费审核,参保人员身份认定及参保信息变更,医疗费用的报销审核工作,门诊特殊病种及治疗项目的认定、管理等工作。

4、职工审理股。负责对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报销审核工作。负责全旗离休干部公费医疗费的核销等工作。

5、稽核审计股。负责对医疗、生育保险参保对象的身份、缴费基数等进行稽核,对瞒报缴费基数的行为配合有关股室予以核查和纠正,对少缴、欠缴、拒缴者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追缴;对“两定”机构服务行为的日常检查,基金支出稽核,包括参保人住院、门诊、特殊慢性病诊疗、个人帐户消费及转外诊治人员基金支付情况等工作的稽核检查。

6、基金管理股。负责各项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清欠及各项业务收费;对各项基金、经费支出的复核和支付;对基金财务票证管理、账务处理,报表及基金财务运行情况分析,管理基金财务档案等工作。负责跨旗县就医及结算业务;跨旗县门诊及药店刷卡结算业务;跨旗县医疗机构费用审核业务;办理及审核异地转诊转院业务;排查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报错信息;办理异地安置人员异地安置业务;配合稽核股稽核异地医疗费用审核等工作。

办公地址:科左后旗甘旗卡镇科尔沁大街东段路南旗卫健委办公楼一楼西侧和三楼西侧

办公电话:0475-5220911

单位负责人:孙大力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二)科左后旗药械采购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承担药品器械网上集中采购的事务性工作。

2.承担全旗药械集中采购数据统计分析和预警等工作。

3.承担全旗药品器械网上集中采购相关培训等工作。

4.承担药品、医用耗材等价格监测的辅助性工作。

5.完成旗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科左后旗甘旗卡镇科尔沁大街东段路南旗卫健委办公楼一楼西侧和三楼

办公电话:0475-5220911

单位负责人:李栋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