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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局(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

2025-03-26 10:43

信息来源:

科左后旗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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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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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左后旗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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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三牧”工作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健全农牧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

(二)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研究拟定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调查研究,参与相关政策的制定,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协调指导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和生产环境。指导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草原文化建设。负责绿色生态农牧业、肉牛产业和“中国草原肉牛之都”的统筹协调等工作。

(三)统筹推进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牧民承包地、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监督耕地使用权流转,指导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指导农牧民筹资筹劳工作。

(四)负责拟定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规划。指导农村牧区特色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牧业发展和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牧区产业扶贫工作。

(五)提出促进大宗农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牧业品牌。监测分析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运行,开展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信息统计和发布工作。指导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牧业机械化等各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组织落实促进粮食、肉类、奶业、饲草饲料和水产品等主要农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组织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引导农牧业结构调整、布局优化。指导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推进优质高效绿色安全农牧业发展。

(七)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导全旗农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农畜产品、地理标志农畜产品相关工作。

(八)负责农牧业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工作。指导农牧业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落实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措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保护和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牧业、生态循环农牧业、节水农牧业发展以及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牧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九)负责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国家标准,依法开展农作物、牧草种子(种苗)、肥料、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饲草饲料、兽药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药、兽药残留检测。负责对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农作物和牧草病虫害、畜禽和水生生物疫病的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和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动植物有害生物普查和外来生物安全的管理工作。负责兽医队伍、兽药和屠宰行业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农牧业行业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监测、发布农牧业灾情,组织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草饲料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安排使用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二)负责农牧业投资管理。提出扶持农牧业农村牧区发展的财政政策,以及农牧业农村牧区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安排的农牧业农村牧区投资项目建设规划。组织拟定产业扶贫、农田水利、农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计划规划,编报部门预算。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自治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农牧业农村牧区投资项目,负责农牧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落实农牧业农村牧区科研、技术推广规划和政策。指导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推动农牧业科技体制改革创新和产学研协作体系建设。负责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和生产加工许可,开展农牧业新品种保护工作。

(十四)指导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人才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牧区、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职业技能教育和开发工作。负责新型职业农牧民、农牧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牵头开展农牧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牧业地区间经济技术交流合作。

(十六)负责农牧渔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渔港水域交通、渔业生产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农牧产品加工、储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农牧业机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农牧业机械事故责任认定和调解处理;负责农药储存、使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十七)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牧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美丽牧区建设,推动农牧业全面升级、农村牧区全面进步、农牧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

2.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牧业生产资料、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历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统筹整合农牧业投资项目,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支牧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旗农牧局负责食用农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旗农牧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等工作。牵头指导协调系统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管理、考核任免、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社保统筹和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开展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训。

(二)农牧综合执法办公室。监督农牧业行政执法,指导农牧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综合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依法行政。负责农牧渔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渔港水域交通、渔业生产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农牧产品加工、储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农牧业机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农牧业机械事故责任认定和调解处理;负责农药储存、使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三)科教法规股。负责组织落实有关地方性规章,开展系统内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提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改革发展政策建议。研究拟定全旗农牧业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协调指导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监督指导农村牧区改革政策的落实。承担推动农牧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和外来物种管理工作。指导农牧业用地、生物物种资源及农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牧业建设。指导农牧业职业技术教育和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

(四)发展计划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农牧业资源区划和遥感监测工作,指导农牧业区域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和结构调整。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拟定农牧业综合开发政策及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五)财务股。提出扶持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编制年度项目计划。组织提出农牧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牧区金融、信贷和农牧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六)乡村产业发展股。组织协调农村牧区产业发展。拟定促进乡村旅游、特色产业、休闲农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建立农牧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的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农村牧区创业创新工作。承担农牧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七)农村牧区社会事业促进股。牵头组织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牧区精神文明、优秀农耕文化、草原文化建设。

(八)种植业管理股(农药管理股)。拟定全旗种植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调查农情信息。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国内和出入境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

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牧区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农村牧区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工作,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指导国有农场体制改革和现代农业建设。

拟定农作物、饲草发展政策、规划。依法开展农作物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组织抗灾救灾种子的储备、调拨。对繁育种工作进行规划和管理。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

(九)市场与信息化股。拟定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信息体系、全旗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畜产品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农畜产品和农牧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信息,指导农牧业信息服务。承担农牧业统计和农村牧区信息化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牧业对外合作工作,承担地区间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事务。负责农牧业产业损害调查、贸易救济、外援项目的实施。负责与有关国际农牧业经济技术组织的沟通合作事务。

(十)畜牧股。起草畜牧业和畜禽屠宰行业相关制度规范。拟定畜牧业、奶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负责畜牧业、奶业、畜禽屠宰行业统计工作。负责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组织饲料饲草资源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饲料饲草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监督管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和安全监测预警。负责饲料和活畜养殖环节非法添加物的监管。组织饲料饲草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管理饲料饲草行业经济、技术信息工作。指导饲草良种体系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加工流通和储备。

(十一)兽医股。拟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兽药行业安全生产。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兽用生物制品安全、动物卫生风险评估和突发疫情处置工作。拟定兽医管理体系和队伍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的管理工作。

(十二)渔业渔政管理股。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承担实施渔业科研项目。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监督管理渔政渔港。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十三)农牧业机械化管理股。起草农牧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牧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牧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和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农牧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牧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牧机作业安全。依法实施农牧业机械安全管理和试验鉴定等工作。

(十四)黄牛产业办公室。研究拟定科左后旗黄牛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黄牛产业的生产布局与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研究黄牛发展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负责黄牛品种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研究拟定科左后旗黄牛产业的扶持政策。

机关党委。认真宣传贯彻党在各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系统党委、纪检委的日常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全系统工青妇、党建、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协调党组会议、党委会议的筹备并协调组织落实及文电运转、党务信息、督查工作。负责机关保密、档案、信访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办公地址:科左后旗甘旗卡镇大青沟街东段

办公电话:办公室0475-2370691

单位负责人:胡金明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所属单位:

(一)科尔沁左翼后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整合科尔沁左翼后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科尔沁左翼后旗农机监理站、科尔沁左翼后旗农机管理站、科尔沁左翼后旗种子管理站、科尔沁左翼后旗农研所、科尔沁左翼后旗土地整理中心、科尔沁左翼后旗农业广播学校,组建科尔沁左翼后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科左后旗农牧局所属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主要职责:

1.承担种植业、农作物种业及农机业等农业技术推广、发展保护、数据监测、分析应用、咨询指导等相关技术支撑和服务工作。

2.承担农业植物保护、农药、土壤、肥料、节水技术研究推广、管理应用的技术服务工作。

3.承担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监测预警、防灾防治、植物检疫等技术支撑和事务性工作。

4.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化肥及化肥产品、农业用水水质、土壤检测等相关工作。

5.承担农业生态与资源的开发、保护、利用、监测、防治等事务性工作。

6.承担推广先进农机技术,提高农业机械水平,参与拟定农业技术行业标准、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相关行政辅助性工作。

7.承担全旗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规划和实施;组织、协调和专项资金管理;负责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技术指导及服务性工作。

8.承担农牧民和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推进农牧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

9.开展农牧民中等学历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开展农牧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

    10.完成旗农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科尔沁左翼后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设置8个内设机构:

1.综合股。承担中心人事、编制、工资、社保、职称申报等相关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干部职工考核等相关工作。负责中心文秘、档案、文电、信息、信访、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会议筹备、后勤保障服务等相关工作,承担中心离退休人员管理、保障等相关服务性工作;负责单位党组织部署的重要会议、决定的贯彻落实,协助党组织做好机关党建、意识形态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群团等日常性工作。

2.财务股。承担中心财务、项目、固定资产、编写年度财务计划等相关事务性服务性工作;提出上报项目资金配比主导性建议和意见。

3.植保植检股。承担植物保护新技术、新器械、新农药的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等相关工作;承担植物检疫、病虫草鼠害预测预报、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防灾防治等技术指导和事务服务工作;承担农药管理、农药药械安全使用、监测等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4.土壤肥料与节水农业工作股。承担土壤、肥料、节水、旱作农业技术研究、新技术、新材料的引进、研发与示范推广等相关工作;承担土壤墒情、旱情监测及预报工作;承担化肥及化肥产品质量检测、农业用水水质及土壤检测等工作,为化肥管理提供相关技术支撑。

5.农业技术推广股。承担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和科左后旗重大农业技术推广方面的项目业务工作;承担粮食、油料等作物新技术、新材料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技术服务工作。承担经济作物、园艺作物、设施农业、休闲农业和特色农产业技术创新、发展推广、政策宣传、技术培训、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承担农牧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开展农机技术宣传培训、农机安全教育等工作;负责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机经营主体的培育,指导农机专业合作社提高社会化服务能力;负责农机作业类项目实施。承担全旗农民教育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农业技术传播、科学普及等公共服务职能。

6.种子管理股。承担农作物新品种研究、引进、试验、示范推广、跟踪评价等相关工作;承担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涉种案件纠纷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种子质量检测、市场信息监测、行业发展指导等相关工作。

7.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股。承担全旗农业、农产品产地环境、耕地质量的调查、监测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旗农业可再生能源、野生植物资源、农村能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农业环境污染、退化耕地、受污染耕地监测、治理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外来入侵植物调查、监测预警和防治工作。

8.土地整理股。负责全旗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申报和实施;组织、协调和专项资金管理;负责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技术指导及服务性工作。

办公地址:科左后旗甘旗卡镇大青沟街东段

办公电话:办公室0475-2370691

单位负责人:赵亮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二)科尔沁左翼后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整合科尔沁左翼后旗动物卫生监督所、科尔沁左翼后旗兽药监察所、科尔沁左翼后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建科尔沁左翼后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旗农牧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级。

主要职责:

1.承担动物防疫、免疫、疫情控制扑灭、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撑及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2.承担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诊断、预警、预报、监测、风险评估、疫情报告等工作。

3.承担兽医实验室及动物养殖、兽用生物制品生产、动物诊疗、无害化处理等场所生物安全技术支持和培训工作,开展动物防疫及诊断技术推广工作。

4.承担畜禽屠宰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5.协助开展兽药经营、使用环节质量检测抽样工作。

6.承担旗农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科左后旗甘旗卡镇大青沟街东段

办公电话:办公室0475-2370691

单位负责人:曹绩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三)科尔沁左翼后旗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

整合科尔沁左翼后旗畜牧工作站、科尔沁左翼后旗哈拉乌苏种畜场、科尔沁左翼后旗水产渔政管理所,组建科尔沁左翼后旗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为旗农牧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级。

主要职责:

1.制定全旗畜种改良、水产养殖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全旗畜牧水产养殖技术推广及培训工作。

2.承担畜牧水产良种培育、引进、试验、推广、科研项目等相关工作。

3.承担奶业振兴和牛产业技术推广等相关工作。

4.承担种畜禽、牧草草种等优良品种的自主培育、选育、引进、鉴定、饲养(种植)及其遗传物质生产等技术指导工作。

5.承担饲草饲料、饲料添加剂、牧草草种行业的技术推广、咨询培训、检验检测等工作。

6.承担牲畜良种补贴发放等事务性工作。

7.负责全旗种畜(冻精、胚胎)引进、登记、备案等事务性工作。

8.开展畜牧渔业资源、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水生野生动植物调查、保护等技术服务工作。

9.承担水生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

10. 承担水产品养殖科学用药等技术指导与服务工作。

11.完成旗农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科左后旗甘旗卡镇大青沟街东段

办公电话:办公室0475-2370691

单位负责人:胡日查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四)科尔沁左翼后旗农村牧区经济服务中心

整合科尔沁左翼后旗经营管理站、科尔沁左翼后旗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指导服务中心,组建科尔沁左翼后旗农村牧区经济服务中心,为旗农牧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级。

主要职责:

1.承担农村牧区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集体经济发展等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2.承担土地承包管理、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等相关工作。

3.协助推进宅基地使用、流转、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宅基地基本情况和利用情况统计分析工作。

4.承担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与发展相关工作。

5.承担惠农补贴政策统计、农业保险政策落实、农村牧区经济统计相关工作。

6.承担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嘎查村财会业务及惠农政策培训相关工作。

7.完成旗农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科左后旗甘旗卡镇大青沟街东段

办公电话:办公室0475-2370691

单位负责人:旭仁塔娜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五)科尔沁左翼后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科尔沁左翼后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更名为科尔沁左翼后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为旗农牧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级。

主要职责:

1.承担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安全绿色优质特质农畜产品品牌培育、营养品质分析鉴评、质量安全评价与控制技术的推广、应用、评估、鉴定等相关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及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及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广应用等工作。

3.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追溯、监测抽查、风险评估、能力验证、技术培训、数据汇总等工作。

4.承担农畜产品、农药、兽药、产地环境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农畜产品包装标识推广工作。

5.完成旗农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科左后旗甘旗卡镇大青沟街东段

办公电话:办公室0475-2370691

单位负责人:崔丹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