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3-26 10:46
信息来源:
科左后旗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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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教育系统各类各层次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学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积极构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等学段有序衔接,课程融入、专题教育、主题实践、校园文化等领域全面覆盖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体化教育体系。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旗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
(三)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旗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中等、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四)指导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民办基础教育、特殊教育、校外教育、社会综合实践教育、终身教育工作;负责基础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地方课程教材;指导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素质教育,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负责指导全旗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
(五)统筹和指导民族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六)统筹指导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加强职业教育教学管理,推动课程教学改革;调整优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布局,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负责全旗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的宏观指导工作。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旗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基础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发布教育督导报告。
(八)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负责教育经费的年度预算、决算;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使用管理政策,并参与管理用于调节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和支持重点项目的基建投资、事业经费;监测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负责统计全旗教育经费执行情况;指导开展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旗基础教育设施专项建设工程;承担所属单位审计工作;拟订全旗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统筹管理和指导全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负责全旗教育事业和基本建设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规范办学行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统一战线、群团组织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德育教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与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全旗校园足球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所属单位股级干部。
(十)主管全旗教师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统筹管理全旗教育系统人才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校长(园长)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指导教师招聘、岗位聘任管理、职称评审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教师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审核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编制;负责全旗教师、教育工作者评优表彰工作。
(十一)按管理权限组织、指导各级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研究拟订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负责高中阶段教育毕业文凭的审验和发放工作。
(十二)指导全旗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统筹推进全旗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三)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及安全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安全保卫、综合治理,指导所属单位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教育舆情监控及信访工作。
(十四)指导全旗高中阶段以下学校、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后旗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普通话应用、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六)统筹指导全旗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全旗教育法制建设、教育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
(十七)研究拟订全旗体育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编制并实施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十八)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十九)统筹规划全旗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二十)统筹规划全旗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规划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竞技体育训练。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二十一)组织承办、参加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主办科左后旗综合性体育比赛。制定并颁布竞赛规则,管理全旗性比赛和裁判员队伍。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二十二)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体育学校建设。
(二十三)统筹规划全旗足球改革发展,根据国家、自治区、市和旗足球事业总体战略,负责全旗足球运动的开展、普及、提高;负责足球运动的各项业务管理、研究,拟订全旗足球运动的政策和法规及发展规划和训练竞赛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四)研究拟订体育产业发展政策,指导完善体育产业布局。推动发展体育产业重点业态。负责体育彩票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体育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二十五)组织指导体育文化、宣传教育和科研,管理指导全旗性体育社团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
(二十六)负责体育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十七)开展对外体育合作与交流。
(二十八)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二十九)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宣传、信息等工作;负责机关新闻宣传、新闻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和国有资产采购、使用、管理工作;协调组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接待工作;承担机关工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科级干部培训工作。
(二)人事师资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员调配相关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的选任、管理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全旗教师队伍建设和宏观管理工作。拟订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负责各级各类教师和校长(园长)培训、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教师的职称、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中小学特级教师等评审和指导工作。指导各校教师岗位聘任管理,负责教师招聘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管理教育系统因公出国(境)工作;组织落实教育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协调管理教育系统外籍教师工作,落实国内区域教育合作交流;指导全旗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部门、行业的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普通话应用、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负责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负责教师招聘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教体系统教师队伍和教师培训机构建设;负责教体系统事业单位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推荐和聘任工作;负责教育外事工作;负责局机关领导干部以外在编职工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协助旗人社局管理教体系统事业单位教职工工资工作。
(三)财务股。参与拟订所负责教育经费筹措使用管理政策。负责学生资助、教育捐款、教育收费统筹工作。组织全旗教育经费统计、发布、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工作。负责教育事业统计、分析、发布、监测工作;负责旗本级各类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局机关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研究提出机关及所属单位大额资金使用意见。负责所属预算单位预决算、编报及公开、政府采购、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全旗教育系统各单位完成预决算、一般性支出、财务年报、资产年报汇总上报;会同相关股室对本单位及全系统国有资产台账进行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四)基础建设股。负责教育基建统计工作。综合协调全旗各类教育的布局结构调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教育项目的调研 、编制、申报和监督实施工作,负责全旗学校基本建设宏观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置工作;研究提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设置调整意见;统筹指导所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生态文明建设、节能减排工作。
(五)安全后勤管理股。统筹协调全旗学校安全稳定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及防范打击邪教等校园安全工作;指导学校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和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协调推动学校开展“平安校园”创建;负责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学校重大安全与稳定事件处置和有关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拟订学校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检查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校车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承担并组织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统筹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制止餐饮浪费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后勤宏观管理工作。
(六)教育股。负责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的控辍保学工作、宏观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自治区发展政策,制定教学基本文件,负责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学生日常安全教育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指导做好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学生管理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地方课程建设、教育装备技术、教育信息化、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落实民族教育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落实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负责全旗各级各类学校教材建设管理规划,组织地方教材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报备和征订等工作,承办其他中小学教材相关的日常工作。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全旗高中阶段和义务教育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承办普通高中教育毕业证书的审验和发放工作。组织指导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承担中小学招生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德育和德育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工作;指导中小学思想和政治理论课一体化教学、科研、队伍建设;统筹指导学校科技教育、社会实践教育、研学旅行等校外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共青团、少先队、班集体、班主任队伍建设;协助关工委指导家校协作和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儿童发展纲要。
(七)督导室(旗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拟订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办法和评估标准。落实自治区、通辽市政府对旗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综合督导评价以及执行办学标准、加强教育投入和经费管理、保障教师编制待遇、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县域学前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认定;组织实施对高中阶段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教育专项完成情况的督导并发布教育督导报告;指导全旗教育督导和教育发展水平、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承办旗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体育卫生艺术劳动教育股。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劳动教育工作。拟订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劳动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组织管理各类学校体育竞赛和艺术等活动,参与指导相关专业师资、课程建设;负责全旗校园足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拟订全旗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发展。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研究拟订全旗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运动项目设置布局,拟订实施全旗性体育竞赛规则。指导全旗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体育科研工作和训练基地发展。组织承办、参加国际、国内重大比赛,承办全旗综合性体育比赛,负责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反兴奋剂工作。拟订全旗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竞赛计划,管理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和体育竞赛活动。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旗体育学校建设。负责全旗青少年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实施全旗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区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体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中介培训等产业发展,承担体育彩票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管理监督全旗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并负责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体育事业、产业统计等工作。组织指导体育法制宣传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负责体育用地预留的监督和全民健身设施装配的验收工作;组织开展体育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策划、组织赛事;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基本建设工作;管理本级公共体育场馆设施;负责经营性高危险体育项目、公共体育场所和设施、大型体育赛事和活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九)纪检办公室。协助旗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承担监督、执纪、问责等职责,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党员干部日常党风廉政教育。
(十)政策法规股。研究教育体育改革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组织拟订综合性教育体育政策规章草案工作。组织开展全旗教育体育系统法治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教育体育行政执法监督。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负责权责清单及行政审批事项梳理、备案工作。负责承办全旗教育体育系统来信来访及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12345热线办理工作。
(十一)民办职业成人与学前教育股。统筹管理职业教育,拟订相关教学指导文件、教学评估要求并组织实施。负责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指导职业教育教学、实习实训和学生职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学校科研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非学历教育专业建设、教育技术装备工作。负责各类成人非学历教育的宏观指导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稳定和安全教育工作。拟订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专业教师培训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和调整工作;承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文凭的审验和发放工作;组织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检查评估工作;统筹指导全旗学前教育工作;拟订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学前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负责全旗幼儿园的管理工作;负责学前教育学生日常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全旗幼儿园做好招生系统和学籍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全旗公办、民办幼儿园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工作;开展全旗公办、民办幼儿园类级评定工作;指导全旗公办、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协助做好幼儿园教职工的配置、园长及教师的培养培训、师德师风、安全管理工作和落实民族教育相关政策。负责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负责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上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按权限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的设置审批和监督检查评估工作。
党建办公室。负责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旗委关于党建工作的部署,承担旗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等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及精神文明建设、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党建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党建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党建工作。统筹指导全旗教育体育系统宣传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统战工作。承担教育体育系统工会、妇女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妇女发展纲要;负责管理教育学会、协会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出版物的监督管理。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科左后旗甘旗卡镇甘旗卡街中段
办公电话:办公室0475-5212344
单位负责人:赵军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所属单位:
(一)科尔沁左翼后旗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主要职责:
1.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
(1)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全旗有关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长、园长继续教育和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组织、协调、评价和服务工作,承担全旗中小学教师教育政策咨询和教科研指导工作;
(2)为全旗各中小学校日常教学提供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技术服务,为通过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开展教师继续教育提供帮助和支持;
(3)承担全旗基础教育新课程、教材和教法等培训,承担全旗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的培训、研究和服务工作;
(4)指导中小学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学习和研究,推动中小学教师开展教改实验,不断提高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5)为全旗中小学校开展校本培训提供指导和服务;为广大教师研修学习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资源,辅导和帮助广大中小学教师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开展自主学习;
(6)根据《教育督导暂行规定》,拟订本旗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办法和评估标准,对辖区内教育工作、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对各级各类学校或幼儿园接受市级以上评估、验收工作制定推进方案,同时开展指导、自查、申报、接受评估验收等事宜,保证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7)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每年组织一次综合督导,根据需要开展专项督导。依照《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对下一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重在发现问题、诊断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地生根;
(8)承担青少年校外活动并提供服务;
(9)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足球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10)承担国家资助政策宣传;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部门应负责完成有关资助工作。8.完成科左后旗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
(1)承担全旗青少年研学实践活动及校外教育的补充,组织开展青少年美育教育的系列活动和课外辅导;
(2)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科左后旗足球工作的有关规定、办法以及足球发展战略、足球项目的竞赛管理及组织参加比赛等工作;
(3)承担学生助学资金评审、发放、回收、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评审、发放、回收、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工作。
(4)承担本级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1.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财务、安全、后勤等工作;
2.继续教育股。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全旗教师继续教育。负责实施对全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长、园长的继续教育;
3.教师进修股。承担全旗中小学教师教育政策咨询和教科研的指导任务;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培训,为各中小学校开展校本培训提供指导、服务和日常教学提供信息技术、现代教育技术服务;
4.教育督导股。对本旗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落实重大教育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导评价。对全旗各校开展经常性督导,引导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建立健全各校监测制度,完善教育评估监测工作机制;
5.青少年工作股。负责全旗青少年研学实践活动,校外教育的补充,美育教育活动的开展及青少年课外辅导;
6.足球管理股。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科左后旗足球工作的有关规定、办法以及足球发展战略、足球项目的竞赛管理及组织参加比赛等工作;
7.学生助学股。负责学生助学资金评审、发放、收回、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评审、发放、回收、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办公地址:科左后旗甘旗卡镇大清沟街中段
办公电话:15004912333
单位负责人:林丽哲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三)科尔沁左翼后旗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制订、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
2.负责年度高考、学业水平考试、中考、自主招生、三二分段对口招生、高职类3 2考试等各类考试工作的组织、宣传工作;
3.负责拟定年度招生宣传工作方案,创新招生宣传方式,做好旗县招生信息网的建设、完善和管理,充分利用新媒体等途径,增强招生宣传效果;
4.负责做好各类考试组织报名、资格审核、网站公示、录取报批、数据上报等录取数据的汇总、统计工作,形成年度招生工作分析报告;
5.承担招生简章、招生宣传材料的拟定、印制和发放以及招生文件、图片等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做好招生工作中的保密工作;
6.负责考生及考生家长的咨询、接待;
7.协助科左后旗教育体育局完成特岗计划、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等工作;
8.承担通辽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和科左后旗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科左后旗甘旗卡镇甘旗卡街中段
办公电话:13847954503
单位负责人:刘国生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四)科尔沁左翼后旗教研室
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为指导思想,以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指导和教学业务管理为中心开展各项活动;
2.根据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研究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设置,教学手段和学科评价等,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提高教学效益;
3.深入调查中小学教学情况,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总结、推广教学经验。指导教师执行教学计划,钻研掌握课程标准和教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4.制订教学常规制度,指导学校优化教学过程,改进教学工作;
5.充分利用教学资源,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益。监控中小学的教学质量,组织教学质量评估和命题测试、评价、指导工作。参与考试改革的有关研究工作;
6.做好本地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项目的规划、立项、审定工作、评审认定和推广本地区优秀教学成果,推动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活动的普及与深入;
7.引领全旗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电化教育(信息化教育),培训信息技术教师。开展信息技术课及信息技术考试;
8.针对素质教育全面开展实验教学,监督指导实验课和实验考试;
9.规划制定和统计上报学校仪器设备及图书。针对全旗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装备做好服务;
10.承担科左后旗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科左后旗甘旗卡镇甘旗卡街中段
办公电话:13847597981
单位负责人:额尔敦其其格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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