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3-13 15:16
信息来源:
市委宣传部理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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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7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3日至3月26日。
联系电话:0475-5776364
邮寄地址:通辽市新政中心1号楼1521室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7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