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5-14 10:22
信息来源:
科左后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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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因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当事人逾期未申请办理更正登记,我局拟依职权注销下列不动产登记,现予以公告。
权利人:史波
不动产坐落:科尔沁左翼后旗散都苏木207省道与464县道交汇处东南角
不动产权证书号:NO15007786072
注销事由:
1,案涉房屋建设时,未依法取得宅基地审批手续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申请不动产登记时未提交房屋符合规划或合法建设的相关材料,依法不具备登记法定条件;
2,申请人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未如实披露案涉房屋存在权利瑕疵及相关行政处理、司法程序事实,隐瞒重要情况,导致不动产登记簿记载错误;
3,我局已依法向其送达《不动产更正登记通知书》,当事人拒收且逾期未办理更正登记。
公告期限:15个工作日
公告期内,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持合法有效证据材料向科尔沁左翼后旗自然资源局书面提出。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作出注销决定,办理注销登记,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科尔沁左翼后旗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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