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11-01 18:51
信息来源: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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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国有农牧场,甘旗卡社区服务中心,旗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2〕4号)任务部署和《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简化10千伏及以下电力线路接入工程审批手续的通知》(通政办字〔2024〕66号)工作要求,结合《科左后旗工程建设项目水电气暖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实施方案(试行)》(后住建发〔2024〕118号),加快配电网工程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电需求,经旗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进一步简化电力线路接入工程审批手续,对10千伏及以下电力线路接入工程,开挖城市道路长度小于200米(含)的电力接入工程实行“非禁免批”和免审批告知承诺制。
一、实行“非禁免批”事项
电压等级在10千伏及以下的电力线路接入工程,开挖城市道路长度小于100米的电力接入工程,实行免予行政审批。施工前,供电企业将施工方案报送旗政务服务中心,由窗口人员推送至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收到施工方案后安排专人主动对接,现场勘察,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二、实行免审批告知承诺制事项
对于开挖城市道路长度在100米到200米(含)之间的电力接入工程,实行免审批告知承诺制。由供电企业填写提交《10千伏及以下电力线路接入工程免审批告知承诺书》,旗能源项目管理部门收到告知承诺书后,应在当日办理完成,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事中、事后监督。
对于开挖城市道路长度在200米以上的电力接入工程,按《科左后旗工程建设项目水电气暖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实施方案(试行)》(后住建发〔2024〕118号)中“一般外线工程”相关规定执行。纳入“非禁免批”和免审批告知承诺制的电力接入工程,涉及的道路、设施、绿地施工审批,按有关规定执行。
此《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科左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项目及低压电力线路接入工程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同时废止。
附件:
10千伏及以下电力线路接入工程免审批告知承诺书.doc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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