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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左后旗公证处高频公证容缺受理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9-13 17:34

信息来源:

科左后旗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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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 17:34


信息来源:

科左后旗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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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证事项

证明材料

说明

容缺受理材料

1

继承权公证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被继承人的死亡注销证明

3、被继承人与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继承的财产证明

申请人提供


户口簿

亲属关系证明

2

声明书公证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与声明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供

户口簿

亲属关系证明

3

亲属关系公证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关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3、申请人与关系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上注明申请人与关系人的亲属关系,可以不提供此证明)

申请人提供


户口簿

4

委托公证

1、委托人身份证、户口簿

2、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事项相关证明

4、夫妻共同委托的,提供结婚证

申请人提供


户口簿

结婚证

5

死亡公证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2、申请人与关系人(死者)的关系证明

3、关系人的死亡证明

申请人提供


户口簿

亲属关系证明

6

出生医学证明公证

1、身份证、户口簿

2、出生医学证明

申请人提供

户口簿

7

遗嘱公证

身份证、户口簿

亲属关系证明、财产证明

申请人提供

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

8

变更抚养权公证

1、身份证、户口簿

2、离婚证、离婚协议书

3、再婚需提供结婚证

申请人提供

户口簿

离婚证、再婚证

9

毕业证书公证

1、身份证、户口簿

2、毕业证书

申请人提供

户口簿

10

复印件与原簿相符

1、申请人为公民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2、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3、有代理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

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5、申请证明的文件

申请人提供


户口簿、法人主体资格证明

11

未婚公证

申请人身份证件、户口簿;

申请人提供

户口簿

12

结婚证公证

1.夫妻双方身份证件、户口簿;

2.结婚证。

申请人提供

户口簿

13

离婚证公证

1.申请人身份证件、户口簿;

2.离婚证。

申请人提供

户口簿

14

离婚未再婚公证

1.申请人身份证件、户口簿;

2.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法院判决书或离婚法院调解书。

申请人提供


户口簿

离婚协议书

15

机动车登记证书公证

1.申请人身份证件、户口簿;

2.机动车登记证书。

申请人提供

户口簿

16

签名(印鉴)公证

1.申请人身份证件、户口簿;

2.需签名、印鉴的文件。

申请人提供

户口簿

17

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公证

1、申请人身份证件、户口簿;

2、房产权属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等);

申请人提供

户口簿

18

买卖协议书公证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买卖协议书

3、协议书中涉及的买卖财产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机动车登记证)

4、银行转账记录

申请人提供


户口簿、买卖协议书、结婚证、银行转账记录

备注

1、公证员办理公证时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在此限;当事人在五个工作日内应补齐容缺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