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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政府关于对政协通辽市委员会第六届三次会议第35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11-19 16:31

信息来源:

科左后旗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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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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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左后旗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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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柯、马明、侯春林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在东西辽河后旗段修建便民桥的提案(第356号提案)已交由我旗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科左后旗境内东西辽河水域共有浮桥14座,其中东辽河(迳流48公里)8座、西辽河(迳流50公里)6座,均由私人于1997年5月至2011年7月间相继建造经营。2012年5月,旗交通局申请在辖区东西辽河两岸的二道河子等14个渡口处设立渡口渡船(浮箱桥),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同意设立并作出批复。2022年,我旗按照通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对科左后旗境内东西辽河14个渡口存在安全生产问题的整改意见》(通交综执发〔2022〕40号)文件的要求,于2022年7月20日至7月27日,对14个渡口存在浮动设施没有取得合格的登记证书、检验证书等问题,依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为推进渡口经营者早日实现手续正规化、合法化,组织旗交通局积极协调市旗两级相关部门,推动渡口经营者相关手续办理事宜。2022年8月,14个渡口经营者分别注册完成了《工商营业执照》。2023年6月30日,通辽市水务局印发了《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14座浮桥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通水审字〔2023〕46号),同意工程建设位置和布置方案。

二、行洪安全方面。2024年5月30日,旗水务局向14个渡口管理人员下发整改通知,要求按照《通辽市水务局关于14座浮桥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通水审字〔2023〕46号)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设置安全须知及限速、险重、限距、限宽警示、提示标识及标明渡口名称、渡口(浮桥)批准机关批准日期、连接两岸路线等;2024年9月6日,旗水务局再次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四合孙福渡口浮桥、二道河子东辽河渡口浮桥、庙窝堡渡口浮桥、花大树渡口浮桥及胜利渡口浮桥等5个长度不足、引道过长的浮桥,限定于9月13日前完成整改;2024年10月23日,旗水务局联合旗交通局深入东西辽河沿线,对小崴子渡口浮桥、四合孙福渡口浮桥、四合李家渡口浮桥、二道河子东辽河渡口浮桥、二道河子西辽河渡口浮桥、庙窝堡渡口浮桥、花大树渡口浮桥及胜利渡口浮桥等存在浮桥长度不足、引道过长致使河道缩窄,应加大桥长的8个浮桥桥身长度进行核实。经核实,小崴子渡口浮桥、四合孙福渡口浮桥、二道河子东辽河渡口浮桥、二道河子西辽河渡口浮桥、庙窝堡渡口浮桥、花大树渡口浮桥、胜利渡口浮桥等7座浮桥仍存在桥身长度不够、引道过长问题;2024年10月28日,经旗水务局党组研究决定对东西辽河7座浮桥桥身长度不足、引道过长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三、通行安全方面。2024年10月15日,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14座浮桥经营者分别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浮箱锚定不牢,桥面不平整,无防护栏及防护网、照明设施、警示提示标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人、安全须知、应急预案等安全隐患问题。10月23日,旗交通运输局对14座浮桥经营者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除西辽河小蒿子渡口浮桥未达到通行安全要求被责令关停外,其余13座浮桥均已安装配套设施,制定了相关制度,且对浮箱的锚定进行全面加固,更换损坏的锚链;对不平整区域进行修复,基本符合安全通行要求;对浮桥两侧破损和不牢固的防护栏进行结构加固,并安装防护网,有效防止行人和物品坠落;采购并安装了太阳能类型的节能照明设施;制作了标识牌,内容包括禁止限速、超载、掉头、超车,浮桥上禁止玩耍逗留,浮桥附近禁止野浴、钓鱼,注意安全、减速慢行等提示标识;制定了浮桥安全设备设施管理、检修、维护、保养制度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座浮桥的安全责任人;制作了浮桥安全须知,内容包括浮桥的基本情况、通行规则、注意事项等,并安装在浮桥两侧明显位置;制定了应急预案,针对有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如洪水)、交通事故、浮桥机构损坏等突发事件,明确应急处置流程,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如救生衣、救生圈、消防器材、抢修工具等。

四、规范经营方面。为了化解矛盾,为群众出行提供更安全方便的条件,现14座浮桥经营者已公示渡口浮桥收费标准,公示牌已制作完毕。旗税务局已对14座浮桥经营者发放定额发票,同时逐户开展了关于发票使用管理的辅导,并按要求履行监管职责。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我旗切实履行对东西辽河浮桥的安全监管责任。一是持续加强浮桥设施安全联合执法,对桥身长度不足、引道过长,尚未达到行洪标准的7座浮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全力督促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加快推进对符合建设、洪评等相关要求的西辽河二道壕渡口(经营者马江)、西辽河四合渡口下口(经营者李凤全)及已与厂家签订订购合同的西辽河四合渡口上口(经营者孙富)、东辽河新街基渡口下口(经营者蔡克家)四座浮桥收购评估工作,着力推进公益性浮桥建设。三是持续加强浮桥监管工作,咨询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浮桥承载能力和限重限高限宽的准确数值进行实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设置警示标识,并要求浮桥运营者提高思想认识,时刻绷紧安全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相关措施,扎实做好浮桥安全生产工作。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