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9-15 10:25
信息来源:
科左后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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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50915-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
根据吴丽君身份证号:15232219********25,现申请继承王义生前遗留的财产,继承人吴丽君向本中心申请继承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住宅房屋一套。房屋所有权证号:蒙房权证字第150021102159,房屋坐落:内蒙古自治区科左后旗甘旗卡街镇政府片,建筑面积105.89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镇科尔沁大街北侧、巴彦路西侧科左后旗党群服务中心二楼东侧不动产登记服务专区。
联系方式:0475-2371319。
登记机构:科左后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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