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3-26 15:39
信息来源:
内蒙古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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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药品经营许可证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
二、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药品经营者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服务事项。
三、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申办人应当向拟办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申办人完成拟办企业筹建后,应当向原审批机构申请验收。原审批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药品管理法》……规定的开办条件组织验收;符合条件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
四、申请条件: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二)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三)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五、申请材料目录: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拟办企业组织机构情况;3.拟办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局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4.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5.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关键人员相关资质文件,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聘书;;6.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设施设备目录。
六、办理基本流程:受理-现场核查-审批-制证
七、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九、监督投诉渠道:0475-12345
十、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办理地点:甘旗卡镇科尔沁大街巴彦路交汇口处西侧科左后旗政务中心政务大厅1楼西侧1号窗口——6号窗口
十二、咨询电话:0475-5996029,0475-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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