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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523011647010M/2023-3412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发布机构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政府 文  号 后政字〔2023〕188号
成文日期 2023-08-01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523011647010M/2023-3412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政府
文  号 后政字〔2023〕188号
成文日期 2023-08-01
公文时效 有效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科左后旗2023年消费促进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8-19 12:59

信息来源: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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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8-19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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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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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国有农牧林场、甘旗卡社区服务中心、旗直有关部门:

现将《科左后旗2023年消费促进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科左后旗2023年消费促进行动方案

2023年8月1日

科左后旗2023年消费促进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挖掘消费潜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拉动作用,积极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全旗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促进消费快速恢复,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参与,民生导向、利企惠民,上下联动、兼顾城乡”原则,多措并举,积极搭建消费平台,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元化的促消费活动,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实现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的目标奠定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扩大传统消费

1.发放惠民消费券。在春节、元宵节和国庆节等节日期间,整合财政、商务、工会、金融等部门各类资金,在大型商超、餐饮、家电等领域,开展发放消费券活动。(责任单位: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旗财政局、旗总工会,各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商贸领域消费促进活动。借助春节、五一、十一、“双十一”等节日消费热点,举办“直播科尔沁·消费促进季”系列活动;支持引导商贸企业开展“双品网购节”“双十一”等系列消费促进活动,营造浓厚的消费氛围,不断扩大居民消费,推动消费市场加速升温。(责任单位: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

3.促进汽车消费。旗财政局投入一定资金,用于汽车购车消费券,组织汽车经销企业开展品牌汽车展销活动,扩大汽车消费。加大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充电设施保障能力。(责任单位:旗财政局、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旗城发集团)

4.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强化家政企业指导和培训,提升家政从业人员的技能和素质,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行业发展环境,提升行业管理水平。鼓励引导支持各类家政主体参与“家政进社区”建设工作,开展陪护、养老等业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品质化消费需求。(责任单位: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旗妇联、旗发改委、旗财政局、旗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促进家电消费。组织企业开展绿色智能家电销售和家电以旧换新等活动,增强家电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责任单位: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

6.推动商贸服务业多元化发展。扩大传统消费,推动商贸服务业多元化发展,鼓励商场、超市、购物中心等实体零售企业走出经营空间,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市容卫生环境前提下,主城区临街商户允许店前台阶延长一米内摆放商品经营,但禁止摆放杂物;临近步行街商业区有条件放开流动贩卖经营,创造消费场景,满足群众多元化消费需求。(责任单位: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促进新型与品牌消费

7.培育电商消费。加大本土主播企业和主播队伍培育力度,积极培育农产品网上品牌,扩大网品销售。依托全旗特色农畜产品,围绕消费结构升级方向,开展“助力乡村振兴·品牌农产品公益直播”系列活动。采取线下集中销售、线上直播带货等方式开展消费活动,扩大居民消费。(责任单位: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旗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动科左后旗老字号创新发展。开展科左后旗老字号评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新媒体合作,营造有利于老字号发展的消费环境和社会氛围。(责任单位: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

9.打造农产品品牌。加强“两品一标”认证管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增幅保持在6%以上,绿色认证农产品产量指标达到1.2万吨;开展“通辽黄玉米”“科尔沁牛”等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建设玉米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100万亩,落实“科尔沁牛”农产品地理标志授权企业5家;加大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记工作力度,2023年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记增加2个以上,巩固提升品牌价值和影响力。(责任单位:旗农牧局、旗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培育科左后旗品牌餐饮企业。引导中餐店、蒙餐店等企业参与上级品牌示范店评选活动,鼓励餐饮企业转型升级,满足顾客个性化、品质化、多元化消费需求。引导餐饮企业利用抖音、快手等新媒体挖掘潜在商机,开展多渠道营销活动,进一步扩大餐饮消费。(责任单位: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

11.培育蒙医药品牌。以通辽市蒙医整骨医院为依托,加强蒙医药品牌建设,发扬蒙医药传统文化。大力宣传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蒙医整骨疗法,提高蒙医文化的知名度及美誉度。积极鼓励民间种植蒙药材,搜集、整理民间蒙医药方,保护和传承传统蒙医文化。(责任单位:旗卫健委)

12.发挥会展经济效应。充分利用消博会、中蒙博览会、进博会等展会平台,搭建科左后旗特色产品对外宣传窗口,有效提高科左后旗优势特色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以展会为“媒介”,在“走出去”与“引进来”的双向交融中,为科左后旗高质量发展培育新优势、提供新动能。(责任单位: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

(三)扩大文旅消费

13.开展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活动。结合中华传统节日和寒暑期特点,组织开展文旅节庆活动,重点组织开展“科左后旗第31届‘双合尔·楚古兰’节暨科尔沁民歌好来宝乌力格尔大赛”“第四届阿古拉草原文化旅游节”和“第六届乌旦塔拉枫叶节”等节庆主题活动,持续促进文旅消费升级。(责任单位:旗文旅局)

14.激活夜间消费。支持大青沟篝火演绎活动、北甘旗自驾游篝火演绎活动、“卡市之夜·青岛啤酒美食节”等多个涵盖演出演艺、休闲娱乐的夜经济消费集聚区创新、做强,鼓励文化和旅游场所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延长开放时间,拓展夜演、夜读、夜娱等消费业态,点亮科左后旗夜生活,推动夜间经济稳定发展。(责任单位:旗文旅局、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大青沟管理局)

15.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拓展多样性、个性化、定制化旅游产品和服务,应时应景策划推出一批近郊游、短途游,满足群众短程休闲度假需求。进一步提升精品旅游线路和跨区域旅游线路品质,提升旅游目的地吸引力和影响力,打造“微度假”休闲游目的地。(责任单位:旗文旅局)

16.落实政策性奖补措施。落实好《通辽市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扶持奖励办法》9个方面29条政策措施,及时争取品牌创建等奖励资金,为文旅产业恢复发展,激发活力创造条件。(责任单位:旗文旅局)

17.激活文旅市场主体活力。组织文化旅游消费季、消费月活动,全面激活消费市场。鼓励A级景区、自驾车露营地等文旅企业制定实施旅游景区门票减免、设立免费开放日、消费打折等优惠政策。鼓励实行政府指导价的A级旅游景区,落实对转业军人、“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奉献奖”的个人等特定人群的门票优惠。(责任单位:旗文旅局)

(四)鼓励住房消费

18.鼓励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实施“卖旧买新”政策,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在我旗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我旗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对存在抵押的房产不用提前还贷即可办理过户,进一步活跃房地产市场。(责任单位:旗住建局、旗自然资源局、旗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大个人住房贷款支持力度。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房,银行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于因新冠肺炎疫情住院治疗或隔离,或因疫情停业失业而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以及因购房合同发生改变或解除的个人住房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购房人自主开展协商,进行延期展期等调整。(责任单位:旗住建局,各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扩大提取申请人范围,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给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保证担保的,可互用购房行为提取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放宽贷款审核条件,缩短借款人和保证人公积金缴存时间限制,连续、足额存缴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保证担保;调整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以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实有住房套数认定,不考虑贷款信息;取消公积金贷款次数限制;实行“全旗通贷”,在科左后旗区域范围以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自由选择向购房地或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按贷款地相关规定执行。(责任单位:旗住建局)

(五)促进体育消费

21.加大赛事供给。安全有序恢复线下赛事,鼓励支持长跑爱好者举办马拉松赛、冰雪活动等各类体育赛事,积极参加科尔沁长跑大会等多项赛事。(责任单位:旗教育体育局)

(六)打造便捷放心消费环境

22.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为引领,完善以主城区为中心、苏木镇为重点、嘎查村为基础的农村牧区商业体系,畅通农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实现农牧民增收,促进农村牧区消费扩容提质。推进农贸市场改造升级,不断提升消费环境和质量。(责任单位: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旗财政局、旗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提升快递进村末端配送能力。按照补贴后区域内业务总体盈亏平衡和自主可持续经营等原则,以快递进村单量、单件成本、派送距离和服务发生区域等为依据,对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快递进村业务服务企业,按照每单不超过0.3元,实施差异化补贴政策。(责任单位:旗财政局,邮政管理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科左后旗乌兰牧骑排练大厅项目建设进度,督导项目单位用好自治区预算内支持资金,旬调度进展,2023年7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以G304、S305和旅游公路沿线为旅游主干线,完善北甘旗自驾车露营地、草甘沙漠汽车自驾运动营地等自驾游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大青沟旅游景区、草甘沙漠风景旅游区、联众旅游度假区等旅游品牌影响力强、旅游业态差异性大的景区提档升级。建设“智慧文旅平台”,通过“畅游科左后旗”微信小程序和科左后旗文化馆“文化云”,为游客提供全方位、立体化的智慧游览和智慧阅读服务。(责任单位:旗发改委、旗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推进培训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申请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争取得到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督促项目单位完善前期手续,2023年完成项目申报工作。(责任单位:旗发改委、旗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全旗6家获证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获证企业年度检查计划。加强证后监管,对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水泥等高风险产品开展重点监督,利用风险管控系统,切实监督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强化监督抽查力度,2023年重点工业产品计划抽检80批次。食品抽检874批次。开展春节期间节日市场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年夜饭”接待单位,保障节日期间餐饮环节节日市场稳健运行,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力争覆盖率达50%以上。(责任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7.完善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加强投诉举报宣传,拓宽投诉举报渠道,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强化案件催办、督办,确保投诉按时办结率和举报按时核查率不低于90%。(责任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把促进消费扩容提质、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举措,加大促进消费工作统筹协调力度,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二)科学合理评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各项促进消费增长政策措施,密切跟踪实施情况,对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效果进行科学评估,及时进行调整完善。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政策解读宣传,营造消费氛围,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和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媒体作用,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广泛宣传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