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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523011647010M/2025-00697 主题分类 农牧业、林业、水利 \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政府 文  号 后政字〔2025〕227号
成文日期 2025-10-27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523011647010M/2025-00697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政府
文  号 后政字〔2025〕227号
成文日期 2025-10-27
公文时效 有效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1-18 10:03

信息来源: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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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8 10:03


信息来源: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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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场)、甘旗卡社区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内政字〔2025〕112号)和《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通政字〔2025〕90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旗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结合我旗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高度重视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牧业强旗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二、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机构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科左后旗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不作为科左后旗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在普查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负责组织全旗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苏木镇(场)、甘旗卡社区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认真组织好本地的普查实施工作。

三、密切协同配合,压实工作责任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旗统计局负责全旗农业普查的具体实施和综合协调工作;国家统计局科左后调查队负责遥感测量等方面工作;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旗财政局负责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旗统计局、旗委宣传部、旗网信办、融媒体负责协调。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各级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各苏木镇(场)、社区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要切实落实普查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苏木镇场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和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四、保障普查经费,强化队伍建设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发〔2025〕9号、内政字〔2025〕112号和通政字〔2025〕90号文件精神,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要切实做好农业普查所需办公场所、经费、设备等保障工作,将农业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确保普查经费支出及时足额拨付;要加强普查经费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提高普查经费使用效率。各级普查机构按照工作要求,精心选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加强培训和管理工作,组建一支思想觉悟高、能力素质好、责任心强的普查队伍。

五、严格依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人员要如实收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要始终坚持数据质量第一原则,实事求是开展普查登记,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普查指导培训,强化数据质量审核,坚决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六、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广泛深入开展普查宣传动员,大力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科左后旗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025年10月27日


科左后旗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洪  鹏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高  攀        旗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达  来        国家统计局科左后调查队队长后调查队队长

        李  畅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姜久新        旗发改委副主任

        王红印        旗财政局副局长

        白雪峰        旗农牧局副局长

成  员:綦志慧        旗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何丽静        旗委网信办主任

        李治国        旗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徐劲松        旗民政局副局长

        王丽梅        旗司法局副局长

        浩必斯嘎拉图  旗人社局副局长

        杨晓东        旗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刘  强        旗气象局副局长

        安  宁        旗水务局副局长

        石丽娇        旗统计局副局长

        苏力德        旗统计局副局长

        蔡  贺        旗林草局副局长

        张  政        国家统计局科左后调查队副队长

        黎  平        旗人武部中校副部长兼军事科科长

        王超宇        武警科左后旗支队指导员

科左后旗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统计局,负责全旗农业普查的综合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旗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高攀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副局长苏力德同志、国家统计局科左后调查队副队长张政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请各单位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此领导小组为完成阶段任务组建,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