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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523011647010M/2026-00177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教育
发布机构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后政办字〔2026〕47号
成文日期 2026-06-18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523011647010M/2026-00177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后政办字〔2026〕47号
成文日期 2026-06-18
公文时效 有效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科左后旗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6-23 16:35

信息来源: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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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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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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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直有关部门,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国有农牧场,甘旗卡社区服务中心:

现将《科左后旗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6年6月18日


科左后旗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成果,持续提升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与科学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教基厅函〔2026〕8号)《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函〔2026〕39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为目标,以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为宗旨,深化“教育入学一件事”,规范招生流程,简化办事环节,严肃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工作科学严谨、有序高效、阳光公正,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

(二)坚持政府统筹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旗政府统筹安排,相关部门齐抓共管。

(三)坚持免试就近和统筹安排的原则。合理划分招生范围,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根据生源报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招生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原则。在保持学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城镇建设规划、人口发展走向和二孩、三孩政策等因素适度调整学区划分范围。

三、招生入学方式、条件及报名审核录取办法

科左后旗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入学实行“划片招生、网上报名、分类录取、全程公开”的阳光招生工作方式。通过线上报名、线上审核、入户核查、分流调剂、摇号派位等程序,扎实、稳妥、有序开展“阳光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的科左后旗户籍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含已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由于客观原因要求延迟入学的按要求填写《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申请表》。初中招收具有科左后旗户籍或科左后旗小学毕业的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二)学位类型

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划片招生”的原则,所有中小学均按划定的学区招生,在学区内“房户一致”优先,房户不一致的,以自有住房为准到相应学校入学,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居住和户籍情况将每个学校学区内的学位划分为五个类型,按照排序从前到后依次录取。

A类:有户有房。即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是对应学区户籍(入学儿童、少年与至少1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房产坐落在学区,房产证权属人是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之一,并实际居住,以实际居住房产确定学区。报名时审核以下要件:

(1)二代户口簿。入学学生须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不在一起提供相关证明)。

(2)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有房证明。

B类:有户祖房。即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是对应学区户籍,祖孙三代户口在同一户口簿,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名下无房产,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在一起,房产证权属人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如果父母(法定监护人)有房产,申报父母房产所对应的学区学校。报名时审核以下要件:

(1)二代户口簿。入学学生须与父母(法定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不在一起提供相关证明)。

(2)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明。同时审核入学学生父母房产情况。

C类:有户租房。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是对应学区户籍(入学儿童、少年与至少1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父母(法定监护人)名下没有房产,租房居住。如果父母(法定监护人)名下有房产,则申报房产对应的学区学校。报名时审核以下要件:

(1)二代户口簿。入学学生须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不在一起提供相关证明)。

(2)租房合同以及社区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

D类:外户有房。即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对应学区内购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不在房产所对应的学区内。房产证权属人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之一。报名时审核以下要件:

(1)二代户口簿。入学学生须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不在一起提供相关证明)。

(2)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有房证明。

E类:外户租房。即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法定监护人)非对应学区内户籍,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对应学区务工或经商、无房产,且租房居住工作达3个月以上(要求居住、工作在2026年6月1日前)。报名时审核以下要件:

(1)二代户口簿。入学学生须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不在一起提供相关证明)。

(2)居住、工作或经商证明。居住证明由社区或公安部门开具,工作证明为用人单位或企业开具,经商证明提供营业执照。生源调查阶段已经开具过居住证明的,不需要重新开具。

(三)报名办法

凡符合科左后旗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条件 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必须通过线上平台报名,“蒙速办”为移动端唯一办理渠道。报名开始后,家长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学生信息,上传审核要件,并根据居住地址、户籍情况对照平台上公布的学区划分认真填报所报名学校及所属学位类型。家长需密切关注平台发布的相关公告,因家长原因错过网上报名的,须服从调剂。

1.农村小学

依据划定的学区,毕业幼儿园与属地小学协同,安排专人组织家长在规定时限内在“蒙速办”平台进行报名。学区内学生入学,按要求只上传户口簿,填报本校A类学位;在学区内只有房产的报D类学位,务工的填报E类学位,按要求上传对应的要件。

为后续布局优化调整夯实前置基础与实施缓冲,2026年起,同一个苏木镇内有2所以上小学的不再单独划招生片区,入学新生可结合家庭住址、就学便利等需求,自愿选择本苏木镇内任意一所小学就读;今年招生人数不足10人的嘎查村级小学不开班招生,入学新生家长自愿选择到就近小学或者甘旗卡镇城区两所寄宿制学校就读。

2.甘旗卡镇内小学

驻甘旗卡镇内幼儿园指导适龄儿童监护人在规定时限内在“蒙速办”平台进行报名,填报符合条件的学区内学校,上传A、B、C、D、E等五类学位中所对应的要件。持有我旗户口、在外地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家长关注“科左后旗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在“蒙速办”平台进行报名,并随时关注平台后续发布信息。

3.农村初中

各农村小学毕业生按照学区划分实行对口升学,由毕业小学填写《对口升学模板》,由教体局统一导入平台。其中户籍不是对口升学初中片区的毕业生可以填报户籍地初中,监护人需提交户口簿到毕业小学,毕业小学统一报送教体局;申请父母务工地或居住地入学的,户籍地学校审核监护人务工和居住情况,统一反馈教体局;后旗以外户籍的学生需提交户口簿和居住证明到教体局,教体局统一导入平台。各小学统计不在本地初中就读的学生,将花名册送到初中学校,做好小学、初中无缝衔接。

4.甘旗卡镇内初中

(1)甘旗卡镇内小学组织家长在“蒙速办”平台进行报名,填报符合条件的学区内学校,上传A、B、C、D、E等五类学位中所对应的要件。

(2)持有我旗户口,在外地小学毕业回户籍地入学的学生家长关注“科左后旗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在“蒙速办”平台报名,并及时关注平台后续发布信息。

(四)审核及录取办法

1.农村小学审核及录取:由各小学组织人员在线上按划定片区和报名相关要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直接录取,并将录取结果报送教体局备案。

2.农村初中审核及录取:教体局依据各小学提供的对口升学花名册及佐证材料将名单导入到招生平台,导入结果即录取结果。

3.甘旗卡镇内中小学审核及录取:教体局统一组织在线上审核,对平台上所填报户籍、房产、实际住址、外来务工经商等关键信息进行审核(平台已与公安部门、住建及不动产登记部门联网);线上审核环节结束后,对尚有疑问的情况进行线下核查,线下核查由公安、住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街道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线上线下审核均通过的视为审核通过,但并不代表一定会被所填报学校录取。审核通过的,按A、B、C、D、E五种学位类型,按照招生计划数分批次顺延录取。录取过程中,到某个批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将该批次学生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摇号)方式将超出招生计划的学生分流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如果被摇号分流批次后面还有未录取的批次,将后面所有批次学生整体调剂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不参与原报名学校的摇号。摇号未摇中的学生、整体调剂的学生及未在指定时间内报名学生及其他未能正常录取的学生,须服从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剂入学。

(五)落实招生入学报名诚信黑名单制度

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诚信黑名单制度,凡租房、工作证明提供虚假材料的,隐瞒法定居住用房按无房报名扰乱招生秩序的,均列入诚信黑名单;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伪造二代户口簿或房产证,列入诚信黑名单,并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对列入诚信黑名单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家长(法定监护人)承担。在招生过程中,由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剂入学或要求其回户籍地入学。在招生入学过程中,相关部门、单位、学校及个人违规开具证明、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问责。

(六)关爱特殊群体,落实控辍保学

重视残疾儿童入学工作,大力推进融合教育,采取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度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不具备到学校就读的,以送教上门的方式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落实控辍保学的法定责任,健全联控联保机制,完善扶贫助学制度,建立特殊群体学生入学台账,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贫困家庭适龄子女按时入学。

四、均衡分班

分班工作通过线上分班系统开展,严格执行均衡分班原则,通过均衡师资搭配、新生随机分班、班主任现场抽签三个环节,最终确定分班结果。

(一)提前配备师资、确定班主任。学校要依据教师的年龄、教龄、学科、职称、学历和教学成绩等,均衡搭配师资,报教体局审核批准。师资均衡配置,并及时公示,接受社会、家长监督,公示后不允许再调整。

(二)按规则现场随机分班并确定各班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在纪检监察部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学生家长代表等现场监督下,通过在线分班系统将学生进行分班,针对小学一年级新生学校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分班考试,保持合适的男女生比例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分配;初中一年级新生分班时可将小学毕业监测成绩作为参考因素之一,做到分配后各班内学生人数、性别比例、学习水平等保持相对均衡。有住宿生的学校,分走读班和住宿班,两类班级分别按要求分班。其中,同时入学的双胞胎、多胞胎,根据家长意愿可分到同一个班级。

分班结束后,由班主任随机抽取班级号,确定所教班级。分班结果一式三份由班主任和现场监督各界人士签字确认,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后,一份学校留存,一份用于公示,一份报教体局备案。

(三)其他要求。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改变分班结果,已确定的班主任、任课教师不得更换。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不得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各学校起始年级按照不超过国家规定班额标准进行分班,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有条件的学校可探索小班化教学,各学校分班前需提前向教体局报备班级数。

五、招生入学时间安排

(一)4月份开展线上生源摸底排查。

(二)6月份制定招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召开全旗招生工作联席会议,落实各成员单位责任。

(三)8月末,完成录取工作和均衡分班工作。

具体报名时间另行发布公告,请关注“科左后旗教体局”微信公众号。

六、相关规定

(一)户籍要求。学区内户籍迁移时间以2025年12月31日之前为准。如果入学儿童是“单人户”或者挂在法定监护人以外的他人户口的,户籍不作为入学依据,如果其他条件也不符合5个学位类型有关要求的,由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招生结束后,根据各校学位剩余情况统一调配入学。

(二)房产要求。房屋以实际入住为准,购房时间要在2026年6月1日之前(在6月1日之后报名开始之前购买房产的,可先按学区有房报名,但D类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需要进行摇号分流时不参与摇号,直接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房屋产权人产权比例占50%以上;房地产遗留项目没有正规购房合同的需提供2025-2026年水、电、大热缴费正规发票各1张;廉租房或公租房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商业用房不视为居住用房,故不作为入学依据。

(三)优抚照顾对象及申报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的通知》(政〔2023〕194号)、《中共通辽市委办公厅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通辽军分区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实施意见》(通党办字〔2014〕4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公办〔2019〕51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实施办法》(内消〔2025〕22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的通知》(内总检〔2022〕71号)等要求,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伤残军警子女等优抚照顾对象可选择相对就近、学有余位、方便就读的学校入学并按要求提供材料,在线上报名之前将相关材料提交旗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符合条件的按第一批次由相应学校录取。

(四)幼随长学。若同一家庭中有适龄儿童、少年在科左后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其弟、妹入学时可申请“幼随长学”。符合条件的家庭,需在线上报名时提交书面申请,同时上传所有相关人员户口簿页,经审核通过后,按第一批次由相应学校录取。

(五)规范“小饭桌”行业行为。各相关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入户核查,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为名,提供虚假材料蒙混过关,实际在“小饭桌”夜间住宿的学生,一经查实,责令其返回原学区就读。

(六)规范转学制度。阳光招生后,原则上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不安排转学,旗内学校之间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安排转学,驻甘旗卡镇学校之间不转学;第二学期开始,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转学,当申请就读学校没有空余学位时,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其他学校学位实际情况统筹调剂入学,学位数以当年招生计划数为准,严禁各中小学违规办理转学。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科左后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体局,建立招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领导和管理科左后旗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纪委监委、公安、人社、民政、卫健、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苏木镇)、社区(嘎查村)应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招生工作相关信息采集、提供证明材料及审验等工作,确保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教体局组织各学校完成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按招生要求对家长提供的有效证件进行资格审查,招录符合条件的区域内适龄儿童。

(二)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招生方案、学区划分等相关文件在科左后旗人民政府网站、科左后旗教育体育局公众号等政务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各相关部门、单位,教体局和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告家长书等多种形式宣传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和均衡分班相关政策,幼儿园和各小学要重点针对即将升入小学和初中的学生及家长加大宣传力度,做到招生入学的政策内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全社会形成共识,共同支持和监督此项工作的实施,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严肃招生纪律。各相关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招生纪律和规定、弄虚作假、审核把关不严格、扰乱招生秩序、违规招生、有偿招生、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费的招生的学校、人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社会监督。将招生信息在教育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实行阳光招生、均衡分班举报制度。欢迎社会各界对招生、分班过程中违规行为予以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475-5212351(教体局教育股)


附件:1.科左后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docx

      2.科左后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区域划片情况.docx

      3.科左后旗2026年度中小学招生计划表.docx

             4.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