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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左翼后旗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8 12:15

信息来源:

科尔沁左翼后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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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1-18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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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左翼后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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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ouqi.gov.cn/)下载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科尔沁左翼后旗公安局联系(联系地址: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镇巴彦路东段北侧;联系电话:0475-521226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科左后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认真围绕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事务,扎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实。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主动公开各类信息914条。其中,通过《科左后旗政务公开网》公开政府信息54条;通过报纸、新媒体公开信息86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政府和市政府相关工作指导和要求,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定,依法依规转办、协调、处理、督办并按时答复每一件依申请公开信息,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准确、准时、答复规范。2023年度,旗公安局未收到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结合本局实际,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和任务,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等基础制度,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核把关。加强学习宣传,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本局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栏目建设,丰富公开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二是积极拓展政务公开阵地,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形式公布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优化发布方式。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细化明确各警种部门的任务职责。每月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二是认真落实旗政府通知文件精神,将未及时公开的信息及时发布。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6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3年,本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对重点内容主动公开力度不够,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回应不够及时深入;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政策解读比例不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单位各类信息公示制度化、规范化;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要进行督导检查,强化结果运用;二是全力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发布,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检查,强化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第一时间发布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和涉及民生方面的信息,切实为企业群众提供便利;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形成固定工作机制;以专题培训为抓手,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一是紧紧围绕重点领域信息,深化主动公开工作;二是注重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策解读回应工作;三是紧扣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时按规完成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