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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左翼后旗巴胡塔苏木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4 16:10

信息来源:

科尔沁左翼后旗巴胡塔苏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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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4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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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左翼后旗巴胡塔苏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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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ouqi.gov.cn/)下载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科尔沁左翼后旗巴胡塔苏木人民政府联系(联系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巴胡塔苏木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475-58626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旗委、政府的领导下,我苏木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自治区、市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巴胡塔苏木人民政府编制如下年度报告。

本年度,我苏木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加强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准确的按照旗政府要求报送公开信息。本年度,我苏木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工作人员3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及动态更新。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小组的职责及分工,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巴胡塔苏木人民政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及时维护更新机构职能、机构设置等相关政策信息,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与时效性。截至2023年底,巴胡塔苏木人民政府通过微信公众号、乡村微权力掌上监督小程序等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妥善办理涉及重大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因政府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2023年我苏木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未发生需公开回应及针对本部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巴胡塔苏木人民政府信息工作由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按照信息管理工作要求,政府下辖各部门及时将本领域产生的需要公开的信息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同时交由工作人员在平台上进行线上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需要公开的内容进行信息发布审核,常态把关,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严格落实专人负责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准确适当,方便群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苏木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主要是科左后旗巴胡塔苏木三务公开服务平台、“今日巴胡塔”微信公众号和乡村微权力掌上监督小程序3个平台,我苏木安排专门人员定时对政府门户网站变更信息发送至旗政务公开办公室,及时更新政府工作动态。目前这些载体均运行正常,公开渠道畅通。

(五)监督保障情况

巴胡塔苏木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通辽市、科左后旗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政府三务公开平台及新媒体信息发布安全。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嘎查村的综合绩效考核及苏木综合考评体系,接受社会评议,社会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3年我苏木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嘎查村公开栏更新存在不及时的问题;二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大,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在社会范围点击率低,信息公开社会普及程度不够。

(二)改进情况:我苏木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监督督察力度。领导小组不定期派专人到嘎查村对公开栏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察,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同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扩大信息公开社会普及程度。通过微信、快手等多种方式加大教育惠民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起到应有作用,保障群众知情权,我苏木将严抓以下几方面内容:

1、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工作。调整优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分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规定,对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层层审查,确保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国家秘密的信息不被公开。

2、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联合苏木纪委对公开过程中未按照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需要对负有责任的嘎查村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的,依法向有权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3、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收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激发信息公开工作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