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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左翼后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1 11:10

信息来源:

科尔沁左翼后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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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21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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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左翼后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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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ouq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科尔沁左翼后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联系(联系地址:科左后旗甘旗卡镇巴彦路南段政务服务中心五楼;联系电话:0475-2371317)。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科左后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职能,紧扣群众需求和社会关切,以提升公开质量、优化服务效能为核心,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围绕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领域问题,认真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16条;通过“科左后旗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228条、通过“后旗政务服务”微信视频号、“科左后旗政务服务”抖音账号主动公开各类视频信息64条。开展政务直播446场,观看量共计321048人次。开展“政府开放日”暨“体验式监督”活动29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政府和市政府相关工作指导和要求,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定,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准确、准时、答复规范。2025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严格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等重点领域内容的主动公开工作,通过细化公开内容等方式,切实提升政策公开的实际效果和群众知晓度。同时,高度重视错敏字整改问题,认真对待每一处细节问题,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问题整改任务,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为高质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线下公开平台建设: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置政务公开专区,配备自助查询终端、公开资料取阅架,安排专人负责引导群众查询信息、解答咨询。

拓展新媒体公开渠道:依托“后旗政务服务”微信视频号、“科左后旗政务服务”抖音账号,开展政务直播及时推送政务服务动态、政策解读等信息,开通在线咨询功能,实现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2次,培训内容涵盖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等方面,有效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同时,畅通监督反馈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大厅意见箱等载体,收集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两个需要优化的方面:一是政策解读的丰富度有待提升,配套解读内容可进一步拓展;二是公开渠道的覆盖广度可进一步拓展,部分办事群众对公开信息的知晓率较低。

(二)改进情况:针对政策解读丰富度提升需求,将逐步增加案例解析、流程指引等配套解读内容,让政策更易懂;针对公开渠道覆盖广度拓展需求,除设置自助服务终端、摆放政策宣传折页外,将加大“政府开放日”等宣传活动力度,提升群众对公开信息的知晓率和获取便捷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