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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左翼后旗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1 14:55

信息来源:

科尔沁左翼后旗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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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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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左翼后旗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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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ouq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科尔沁左翼后旗交通运输局联系(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左后旗甘旗卡镇博王大街西段党政机关综合楼东楼4楼;联系电话:0475-521272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主动公开党务信息22条,行政处罚62件,行政许可317件,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本单位预算和决算。没有申请公开事项。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党务信息22条,涵盖发展党员、会议决策等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办理,并按时答复每一件依申请公开信息,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准确、准时、答复规范。2025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5年,旗交通运输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着力提升信息管理的规范性、系统性和安全性。

一是制度机制建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制度,明确信息发布各环节审核责任,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定期对已发布信息进行动态评估和调整。

二是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性整理与集中公开。年内,按照“立、改、废”情况对文件进行动态清理更新,明确了现行有效、废止失效的文件目录,保障政策文件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三是信息安全管理。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程序。全年未发生重大信息泄露或安全事件。

四是目录动态更新。根据上级统一要求及业务实际,及时更新并优化本部门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确保公开内容覆盖全面、分类清晰、便于查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旗交通运输局坚持线上线下融合,构建多渠道、立体化的政务公开平台矩阵,努力提升信息到达率和政民互动实效。

一是积极运营政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2025年,通过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83条,内容涵盖政策法规、工作动态、便民公告等,全年阅读量累计6000余次,目前拥有粉丝1116人。新媒体平台已成为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补充渠道。

二是创新政民互动形式,积极探索开展“政府开放日”等活动,邀请公众代表实地观摩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座谈交流,增进公众对交通工作的理解与支持。通过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交通运输窗口、公开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等方式,拓宽线下信息公开与监督渠道。

三是安排专责人员定期对政务新媒体等平台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各平台稳定运行、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无误。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结合实际制定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将政务公开各项任务推进情况纳入内部绩效考评,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专人抓,各部门分别抓”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确保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

行政强制

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部分政府信息发布时效性不足,未能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公众对交通领域政策解读、项目进展、行业动态等方面的信息需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对交通工作的知晓度与参与度,也未能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在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

(二)改进情况

强化思想引领,压实工作责任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引导工作人员充分认识信息公开对提升交通行业治理能力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主动公开、及时公开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健全督查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由分管领导牵头,建立信息发布台账管理制度,对各业务股室信息报送、审核、发布全流程进行跟踪督查。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通报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时限,确保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公路养护、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对外发布,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2026年1月9日